
3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国内及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形势,现对养老机构有关防控措施进行优化完善,自3月13日起执行。
家属探视
养老机构探视继续采取预约方式,探视人数、探视次数、探视路线、探视区域由养老机构结合设施条件和接待能力确定。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除特殊情形外,探视人员不进入生活区。养老机构继续暂不接待参观访问。
老年人返院
对离院就医或因事外出的返院老年人,无禁止进入情形的,可不经隔离返院,但需加强防护和健康观察。
新收住老年人、招聘工作人员
新收住老年人和招聘工作人员的,应先预约登记,凭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院,入院后应加强防护和健康观察。
长者照护之家参照养老机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