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寒潮凶猛,安全第一。11月28日,市安委办发布寒潮大风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强调深入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和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督促落实整改并抓紧完善、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坚决防止寒潮大雾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11月29日中午起强冷空气主体开始影响本市,气温明显下降,28-30日48小时最低气温降幅可达12-14℃;12月1日,市区最低气温2℃左右,郊区将跌破冰点,并有可能出现雨夹雪或小雪。同时,29日中午起西北风力开始增大,陆地最大阵风7-8级,沿江沿海地区和长江口区8-9级,洋山港区和上海市沿海海面9-10级。
市安委办提醒,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密防范寒潮大风天气对建构筑物、农业设施、交通航运、户外作业以及市民出行等不利影响。要高度重视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户外轻质(临时)结构、轨道交通以及油、电、气、水管道等重点领域,做好极端性灾害天气下的防交通事故、防滑、防泄漏、防坍塌等工作。
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大风低温等灾害性天气对关键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影响,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受冷空气影响,社会面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将大幅增加,电器设备使用频繁,电气线路故障等致灾因素增多。要围绕“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擅自采用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等消防隐患,开展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排查,进一步降低火灾风险。
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 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备战备勤。发生重大险情、灾情要迅速核实情况,及时汇总报送相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尽最大努力把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