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层”有无隐患?是谁在楼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上海消防昨晚突击夜查347个小区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4-02-28 16:23

摘要: 上海消防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和属地街镇,对43处、169件市民反映集中的电动自行车隐患重点督改对象开展突击检查。

南京“2.23”火灾事故发生后,各类电动自行车隐患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到底是谁在楼道内扎堆停放电动自行车?上海居民小区内的“架空层”是否也存在安全隐患?连日来,上海消防部门针对43处、169件市民反映集中的电动自行车隐患重点督改对象开展突击检查。


2月27日晚是夜查行动的第一天,记者跟随消防检查人员走进了本市多个居民小区,查隐患、找问题。


“架空层”里停放车辆连夜被“请”出去


晚间20时30分许,记者跟随静安消防来到了场中路上的爱建新家园。据居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里居住有618户居民约1600人,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在500辆左右,用来停放非机动车的车库大大小小共计11处。


消防部门之所以选择这个小区突击检查,主要针对的就是小区内的2栋高层建筑。其中,25号楼就是典型的“架空层”。


该小区的一栋高层就属于典型的“架空层”。劳动报记者 包璐影 摄影


记者在现场看到,“架空层”里并没有停放任何车辆,处于“空置”状态。不过,紧挨着该处的小区花园绿地上却停满了各种非机动车,粗略一数至少有三五十辆,且包含了相当一部分的电动自行车。


“这些车原本全是停在‘架空层’里的,这两天居委会找人连夜把它们‘请’出去了。”检查中,几位市民不时地向消防人员讲述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看见的情况,也讲述了他们的担忧,“看到南京的火灾后,我们也怕这里的‘架空层’出问题。”


从“架空层”被“请”出的非机车就堆在了绿化带。劳动报记者 包璐影 摄影


“及时整治停放在‘架空层’的非机车辆是应该的,但也不能就这么堆在绿化带,一样有安全隐患。”静安消防检查人员当即指出了问题所在,要求居委会和物业尽快进行后续处置。


在另一栋2号楼高层处,消防人员又发现了新的安全隐患。原来,这栋10层楼高的高层建筑,居然没有对楼梯间的电缆井进行有效防火隔断。


电梯间的电缆井没有进行防火隔断,隐患不小。劳动报记者 包璐影 摄影


消防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电缆井直接连着地下非机动车车库,一旦车库内有电动自行车起火,燃烧而起的浓烟将直接钻入电缆井,直冲顶楼。升腾而起的浓烟一并会蔓延至整栋楼的楼梯间,居民们的逃生通道就完全作废了,“这就相当于烟囱效应,如果不及时整治,后果不堪设想。”


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就算不充电也不安全


在昨夜的突击检查中,消防人员还发现,不少居民习惯性地将车子停放在楼道内,并称“我不充电,就停一停”。殊不知,这也一样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在仙霞路的威宁大楼内,坐落着三栋30年老式高层居民住宅,每栋24层,一旦发生火情,疏散难度较大。长宁消防和公安、物业等多部门在夜查时就发现了不少问题。其中,部分楼栋楼梯间居然停放了为数不少的电动自行车。


在一处楼栋的一楼扎堆停着3辆电动自行车,“虽然这些车子没有在充电,但也存在安全隐患,而且还阻塞了通道通行。”长宁消防防火监督员告诉记者。


长宁消防和物业一起将电动自行车从楼道内搬离。劳动报记者 包璐影 摄影


记者发现,在车辆停放的一旁地面上,就明确贴着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道的提醒,居民依然熟视无睹。消防人员迅速与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将违规停放在居民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搬离。


在中谊路、春都路的两处小区内,闵行消防接连发现了多辆违规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在责令要求迅速搬离整改的同时,检查人员也表示“要不定期抽查,避免再出现‘回潮’现象”。


充电位无法满足需求,“飞线”情况不少


在浦东杨思路的一个小区内,消防人员则发现了飞线充电的情况。据悉,该小区建成于1995年,房龄较老,小区内有200余辆电动自行车。虽然不少居民楼下都设置了充电位,但仍难满足需求,一些楼外还是出现了偷偷拉线充电的行为。


崇明消防当晚对辖区内12个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尽管小区内设置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但仍有居民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小区楼道口并飞线充电。而在一些老年群体居住较多的小区,则发现了较多的楼道堆物现象。


3月3日前突击夜查将天天持续


据消防部门介绍,南京“2.23”火灾发生后,居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关注度明显增高,投诉量大幅增加。目前,市民主要投诉热点为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没有防火措施,以及充电位不足等。


在突击夜查的第一天,上海消防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和属地街镇,派出400余个检查组和600余名检查人员,集中排查347个小区,发现和督改隐患问题1200余处,并对43处、169件市民反映集中的电动自行车隐患重点督改对象开展突击检查。


据悉,这次夜查紧盯的就是住宅小区、规模性租赁场所等居住建筑,重点对采用架空层、上下贯通采光井(通风井)、“凹”型结构等特殊结构的居住建筑,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部位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的居住建筑,以及对市民反映的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现象普遍、违规停放机动车妨碍消防车通行、违规在疏散通道、楼梯间、采光井(通风井)、管道井等部位堆物等情形较为普遍的小区进行集中整治。


记者了解到,根据投诉内容和投诉量大小,消防总队将在3月3号前每天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开展夜查行动,力争在短期内解决突出隐患,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将抄送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综合治理措施。


头图为长宁消防防火监督员与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将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搬离。劳动报记者 包璐影 摄影

摄 影:包璐影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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