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近日,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优化推进本市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围绕完善补贴机制、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服务宣传、规范服务管理四个方面,推进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若干意见》已于2025年4月1日实施。
《若干意见》明确,居住在本市,对申请改造的房屋拥有产权或取得房屋产权人授权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适老化改造。对于本市户籍且满足一定条件的老年人,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本市户籍的以下四类老年人家庭可以享受不同比例的政府补贴,政府最高补贴为5000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按其实际改造额的100%给予补贴;(2)符合低收入标准家庭的老年人,按其实际改造额的80%给予补贴;(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按其实际改造额的60%给予补贴;(4)不属于上述三类,经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照护等级为二至六级的老年人,或经街镇审核认定为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按其实际改造额的50%给予补贴。
此外,补贴并没有规定必须一次性用完。事实上,补贴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一个周期内可多次申请适老化改造并享受相应补贴标准。当然,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每户5000元。至于一个周期内未使用完的补贴额度,是不可以计入下一周期的。
如果市民对政策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适老化改造服务热线为96928709,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至下午18点。
头图为适老化改造后的淋浴间(资料照)。劳动报记者贡俊祺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