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如何确保财富按照本人意愿传承?我们采访了修改遗嘱的老人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嘉露 发布时间:2025-08-08 11:14

摘要: 超60%遗嘱被认定无效,这些要点需牢记。

娃哈哈宗庆后的继承风波最近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这一事件宛如一记警钟,重重地敲醒了很多人。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努力积累财富,构筑家庭的温暖港湾。然而,当生命走向终点,如何确保财富能够按照我们的意愿传承,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劳动报记者走进中华遗嘱库上海静安分库,69岁的陈奶奶(化名)安静地讲述了她的故事。一场关于亲情、付出与身后安排的采访,揭开了一位普通上海老人两次修改遗嘱的心路历程,也折射出当代老年人财产规划理念的深刻变迁。


从“平分” 到 “独留”:一份遗嘱里的亲情变迁


陈奶奶早年失亲、丧偶,女儿2016年离世后,她多年来承担女儿后事费用,还将名下房产租金按“三分法”分给自己、儿子和外孙女(由女婿代收),直至外孙女工作。首次立遗嘱时,她将房产给儿子与外孙女平分,现金存款兼顾儿子、外孙女及孙女,“总想着对女儿家有个念想。”


但随着经济支持停止,她与外孙女、女婿的关系逐渐冷淡。一次生日想简单聚餐,外孙女以“天气太热”推脱,让她倍感失落。反观儿子多年来在赡养中出力更多,加上常看新闻里遗产纠纷的案例,陈奶奶最终决定修改遗嘱:房产归儿子,现金存款仍按原计划分配。“不想身后事变成麻烦事”,她的话道出了许多老人的心声。


中华遗嘱库。劳动报记者贡俊祺 摄影


专家:遗嘱“动态调整” 是情感与现实的再平衡


针对陈奶奶的案例,中华遗嘱库江浙沪区域负责人黄海波解读了老年人遗嘱调整背后的思路。


黄海波认为,陈奶奶首次立遗嘱是“情感补偿”——通过财产维系对女儿家庭的联结;二次修改则是“现实权衡”:儿子赡养付出更多,外孙女关系疏远,这种调整体现了老人对“付出与回报平衡”的朴素认知。核心诉求上,“情感联结”与“现实赡养”始终是两大支柱,两者变化正是遗嘱需要调整的关键。


那么情感变化影响财产分配,法律认可吗?


“非常常见,也完全合法。”黄海波表示,老人财产分配常与“情感账户”挂钩,投入越多越易倾斜。法律上,遗嘱以“意思自治”为核心,只要内容清晰、形式合法,因情感亲疏调整分配就受保护。陈奶奶的修改,正是将“情感未获反馈”转化为理性决策。


“近60%的老人会把赡养付出纳入考量。”黄海波指出,陈奶奶将房产给儿子,正是对“多尽孝”的回应。这是一种公平观:晚年依赖实际照护,时间与精力的付出难用金钱衡量,通过财产倾斜认可赡养者,也引导“孝不仅是情感,更是行动。”


黄海波建议,家庭关系、财产状态、赡养主力变化时,都该及时修改。陈奶奶在身体尚可时调整,避免了“糊涂决策”。常见误区是“怕伤和气不敢改”,或“口头说过就算数”,其实应以最后一份有效书面遗嘱为准。


从陈奶奶的选择不难看出,当代老人的财富观正从“回避”转向“规划”,家庭观也从“平均主义”转向“各得其所”。遗嘱里不只是财产,更是老人对亲情的理解——谁真正付出,谁值得托付,这本“亲情账本”,清醒又实在。


“遗嘱热”背后的新动向:虚拟财产、非婚生子、黄昏恋


36岁主播立遗嘱,将直播账号留给弟弟


36岁的小赵(化名)是一名互联网游戏主播,从事主播行业已有5年,凭借出色的表现积累了大量粉丝,其名下的直播账号也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意识到虚拟财产同样需要妥善规划,同时担忧该账号的继承风险,他主动来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明确在自己离世后,将直播账号留给同样热爱游戏的弟弟继续运营。小赵希望,这份特殊的遗产不仅能为弟弟带来经济上的支持,更能延续他对游戏的热爱,成为兄弟间珍贵的回忆与情感纽带。


中华遗嘱库解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虚拟财产的价值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数字资产与实体财产一样,需要纳入遗产规划的范畴。虽然目前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界定和处置方式还在不断完善,但依据《民法典》中对公民合法财产保护的基本原则,虚拟财产只要是个人合法取得,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近年来通过立遗嘱保护虚拟财产的事件越来越多。


非婚生子带来冲击,女子立遗嘱守护子女权益


44岁的叶女士(化名)和丈夫育有两子,家庭原本幸福美满。然而,一次偶然机会,叶女士发现丈夫在外竟有个5岁的私生子,这对她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到中华遗嘱库咨询后,她发现不但丈夫对非婚生子有抚养和监护的义务,甚至连自己的两个儿子未来也可能要负担非婚生子的扶养义务。为了保护家庭资产不外流,叶女士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把财产留给自己的两个孩子,保护子女的继承权不受干扰。


中华遗嘱库解析:《民法典》1127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本案中,如果叶女士没有订立遗嘱,一旦遭遇意外,财产大部分将由配偶和子女继承,后续很可能会发生财产被丈夫转移或赠予私生子的情况,从而导致叶女士两个子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了防止家庭财产外流,叶女士通过订立遗嘱,明确将自己的财产仅由两个孩子单独继承,从而有效保护了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黄昏恋女友催婚,六旬老人立遗嘱避免财产外流


李先生(化名)今年63岁,父母去世多年,早年离异后,前妻和儿子移居香港,自己也有了稳定交往的女友。由于相隔两地,父子相聚的机会很少,但这并未减少李先生对儿子的关爱和牵挂。近年来,李先生的女友频繁催婚,这让他深感忧虑。


据了解,李先生现在的房产是离婚后所得。他担心与现女友再婚后,一旦自己遭遇意外,儿子无法单独继承应有的房产。在朋友介绍下,李先生来到了中华遗嘱库咨询,最终决定通过订立遗嘱,确保自己唯一的房产由儿子单独继承,从而保障儿子的合法权益。


中华遗嘱库解析:《民法典》1127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本案中,李先生的父母早已离世,如果他再婚后未订立遗嘱,一旦遭遇意外,他的房产将由再婚配偶和儿子共同继承。为了避免财产外流的风险,李先生决定在再婚前订立遗嘱,明确指定财产由自己的儿子独自继承。这一安排不仅有效规避了潜在的财产纠纷,也体现了李先生对儿子的深切关爱,保障了家庭的和谐。


超60%遗嘱被认定无效,这些要点需牢记


遗嘱是对财产及身后事进行合理安排的重要法律手段,关乎家庭和谐与财产平稳传承。然而,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指出,法院审理的遗嘱案件中,超过60%的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即两份遗嘱中至少有一份无效。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陈凯主任详细解析了立遗嘱的诸多误区及有效遗嘱的要点。


遗嘱的形式及效力


《民法典》实施后,遗嘱共有6种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打印遗嘱,其中打印遗嘱是新增的,录音遗嘱扩展为录音录像遗嘱。


这6种遗嘱在不同情景下适用,法律对它们的要求各异。需要注意的是,口头遗嘱效力最微弱,仅在危急情况下有效,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立刻失效。而其他5种遗嘱,无论是否公证,法律效力统一,同一份财产的遗嘱,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中华遗嘱库遗嘱服务流程。受访者供图


立遗嘱的常见误区


处分非个人财产:很多人在遗嘱中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等非个人全部拥有的财产。比如,夫妻一方在遗嘱中把整套房子都留给他人,实际上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只能处分自己拥有的那一半,若处分全部,至少一半内容无效。还有夫妻约定各自名下50万存款分别留给不同子女,这种约定也无效,因为各自名下的存款可能有一半属于对方。


录音录像遗嘱保管不当:有人用手机录制遗嘱后,因换手机等原因导致原录像丢失,或拷贝成复制件,这会影响遗嘱效力。录音录像遗嘱需明确录制设备型号、保管地点、拷贝情况等,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复制件而无效。


遗嘱要素缺失或错误


1、缺少日期或日期不完整,仅写年和月,或写“即日”,这样的遗嘱无效。


2、遗嘱名称错误,写成“协议”“委托书”等,这类文件没有强制约束力,老人反悔后重新立遗嘱,之前的协议或委托书就失效了。


3、关键内容有错别字,比如将“继承”的“承”写错为“成”,或难以辨认,这样的遗嘱被认定为无效的概率很大。


4、表述不严谨,如“将所有的房产财产全部送给二女儿作为纪念”,这种表述不严谨,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5、代书遗嘱不符合要求:代书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且执笔人、本人、见证人均需签字写日期。若仅执笔人有日期,本人没有日期,遗嘱无效。此外,子女绝对不能为写字困难的老人代写遗嘱,可寻求律师、公证处、中华遗嘱库等专业机构的帮助。


6、自书遗嘱笔迹存疑:自书遗嘱需是本人笔迹,最好同步有录像,若没有录像,需有相应的笔迹比对样本存证,否则可能因无法证明笔迹真实性而产生纠纷,笔迹鉴定不仅耗时,且结果也不保险。


中华遗嘱库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主办。截至2024年底,已在全国设立56个分库,向社会提供遗嘱咨询57.2万人次,登记保管35.7万份遗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118例涉中华遗嘱库的生效案件,全部真实合法有效。


头图为中华遗嘱库。劳动报记者贡俊祺 摄影

摄 影:贡俊祺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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