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起诉的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案落槌,消费者丁女士获得胜诉。该案是2026年奉贤消保委支持起诉并获胜的首案,也是新修订《上海市单用途消费卡管理规定》自2026年1月1日实施后,奉贤区依据新规维权胜诉的第一例案件。
2023年2月,丁女士在奉贤区每擎母婴用品店支付5555元,为孩子购买66次游泳课,商家另赠5次课及30条泳裤。2024年11月5日,该店注销,并提出可将剩余服务转至其他游泳馆使用,但丁女士拒绝该方案,要求退还剩余45次课程对应费用,遭到商家拒绝。商家称“可转店使用”且“注销后无退款义务”。
奉贤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多次调解无果。鉴于经营方态度强硬,且案件涉及预付卡纠纷,消保委依据新规中“经营者应诚信经营”“消费者有权要求按约定兑付”等条款,主动支持丁女士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6年1月20日,法院经审理判决经营者向丁女士退还剩余课程相应费用。
本案胜诉标志着新修订的《上海市单用途消费卡管理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成功落地,明确经营者即便注销店铺,也须依法承担退款责任,否定了“注销免责”“强制转店”等不合理行为。同时,案件展现了消保委“调解优先、诉调衔接”的维权机制效能,为同类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了可参照的维权路径,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头图为奉贤区消费维权接待窗口。奉贤区消保委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