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试探性的0.1元,到后来的疯狂转账;从最初的“热心快递员”,一步步沦为窃取老人毕生积蓄的罪犯。贪念种下的恶果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审结了一起针对独居老人的盗窃案。
快递员石某与八旬独居老人姜老太因快递投送业务结识,石某经常帮助姜老太进行网上购物、退货等操作。为表达感谢,姜老太曾多次给予石某小额零用钱款,并主动提议认石某为干亲,有意日后让石某照料自己。
后来,石某多次帮助姜老太进行网络购物,并在此期间获悉了姜老太手机的支付密码。因经济窘迫,石某逐渐产生了非法占有的念头。2023年某日,石某在姜老太家中,首次通过扫码方式,悄悄将0.1元从姜老太账户转至自己账户。“测试”成功后,石某当场再次以相同手段向自己账户转账1500元。此后,见姜老太未发觉账户内钱款变动,石某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将姜老太账户及绑定银行卡内资金多次转出,单次金额由千元逐步升至万元,共计窃取95万余元,所得钱款均被石某用于个人消费、偿还贷款及网络直播平台打赏。
后姜老太家属查看姜老太银行卡存款,发现大量存款消失不见,随即报警。公安机关将石某抓获,移送上海宝山检察院审查起诉。上海宝山检察院向上海宝山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宝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量石某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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