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住宅专门安放骨灰,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3月30日起施行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嘉露 发布时间:2026-03-26 12:48

摘要: 核心在于限制 “专门用于” 的违规行为。

3月30日起,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杜绝“骨灰房”扰民。


据悉,此次新规并非 “一刀切” 禁止居家安放骨灰,核心在于限制 “专门用于” 的违规行为。根据条例释义及官方解读,违规情形包括:将整套房屋或主要区域长期固定存放大量骨灰,完全放弃居住功能;以住宅为场所违规经营骨灰存放、祭祀等业务;在居民楼内批量存放他人骨灰,影响邻里生活与公序良俗。而亲人离世后临时存放骨灰、居家短暂悼念,或在自有住宅内设置小型不影响他人的纪念区域等行为均属合规,不改变住宅居住属性即可。


近年来,部分商品房被异化为 “骨灰仓库”,不仅引发邻里矛盾,焚香祭祀带来极高消防风险,还造成居住资源浪费,挤压刚需住房空间。同时,墓地价格高、租期短、正规骨灰堂供给不足等问题,迫使部分群众选择住宅存放骨灰。此次修订填补了法治监管空白,既与节地生态安葬、移风易俗的国家导向一致,也平衡了个人财产权与公共利益。


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置,条例第六十六条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进行教育。针对存量 “骨灰房”,官方明确将采取平稳过渡方式,不进行集中强制清理。


为保障群众安葬需求,新规同步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按需建设骨灰堂、公墓,骨灰堂格位使用费实行减免或低收费政策;推行海葬、树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适当补贴;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纳入基本殡葬服务清单,降低群众丧葬成本。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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