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一名低保家庭女生赴香港观看演唱会,触发低保动态监测预警,相关部门表示将慎重考虑其低保资格。事件迅速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批评,领取补贴却高消费属于行为失范;也有人认为,年轻人追求精神满足不必过分苛责。
笔者以为,对年轻人固然应给予宽容和改正的机会,但这种宽容须以符合相关规定为前提。依托公共资源为困难群众“兜底”的低保,绝不能用于高消费享乐,这一认知应当成为社会共识。
低保政策以家庭为评估单位,不存在“个人赚钱个人花”的特殊规则。《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明确,低保评估对象为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涉事女生作为在读中专生,仍属家庭经济核算范围。她靠暑期打工攒钱赴港追星,这笔劳动报酬依法应纳入家庭收入核算;其出境消费行为,也会进入家庭经济状况的评估视野。
低保制度的初衷是“救急”,是为最困难群体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出境旅游是上述《评估办法》明文列举的高消费行为之一。根据《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纳入低保期间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应当停止救助。该女生赴港观看演唱会,事前已有工作人员反复劝阻,仍执意前往,客观上已触及制度红线。
有人或许会问:难道低保家庭连娱乐都不允许吗?并非如此。制度所禁止的,是明显超出基本生活水平的享受型消费。《评估办法》将星级以上宾馆、高尔夫球场、出境旅游、飞机头等舱等列为高消费核查情形,而一般家庭的通讯、电视等费用只要不明显过高,则按一般日常消费计算。这表明,制度关注的焦点在于消费水平是否明显偏离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定位,而非一概禁止低保家庭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娱活动。出境看演唱会动辄数千元,与低保保障基本生存的制度定位之间存在根本矛盾。
低保并不是终身福利,其资格评定本就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如果涉事女生能够自食其力,在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后,将低保资源让给更需要的人,再去实现追星梦,当能获得理解。当然,女生的低保资格应由有关部门对其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全面评定后,决定是否保留,不会仅凭一次消费行为就武断作出判断。预警只是启动复核的信号,还需经信息核对、入户核查、听取当事人解释说明等环节,才能作出最终决定。
此事也提醒我们,应关注贫困学子消费观的教育引导问题。国内外已有研究指出,贫困、低自尊的学生更容易进行炫耀型消费;数字鸿沟和信息茧房的存在,也让不当消费观念和畸形的“饭圈”文化更易于圈层式传播。学校或社区可以开展帮扶制度解释、消费观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贫困生理解助学金、低保等政策的“救急”初衷,树立合理消费观念,对实际困难却存在潜在高消费倾向的贫困生及时进行引导和教育。
说到底,低保不是随意消费的福利券,而是帮助人渡过难关的桥梁。公共财政属性决定了它必须把公平底线放在优先位置,保障救助资源精准流向真正亟需兜底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