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忧|四支歌舞队在广场上“会师PK”:持续噪音扰民,住户宁静谁来守?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高立 发布时间:2026-11-02 09:22

摘要: 跳广场舞本不是一场“零和博弈”,跳舞者把声音放低一点,给自己一个愉快的晚间活动,也给四邻一个宁静的休息时间。

今年1月,市民郭先生住进闵行区旭辉·江山都会小区,9个多月以来,他告诉记者:晚上6点过后,与小区毗邻的万达广场1、6号门前就像一个被同时打开的声场,四支歌舞队在这里集结,声音严重扰民。笔者实地调查现场和周边住户,发现情况确如郭先生所述,商场门前的扰民情况可以说“花样百出”,居民深受其扰。


四支歌舞队在此“PK”


靠近6号门的广场西侧,十余名中年妇女的健身操开场,一只小音箱搁在路边台阶附近;往东十几步,四五名中年男子的麦克风已经吼起来,几首老歌反复循环,声音震耳;再往东,靠近1号门,一支两三百人的大队伍铺开队列,一台拉杆音响正立在商场门口——老年人充当“主力”,会跳的不会跳的都挤在这里,走几步再转身,加点摆手动作,就是一支舞;在路口附近,紧邻这支“跳舞大军”,四五十人两两结对跳舞,旁边还有十几组人正在休息,等待“上场”。



1号门的广场舞队伍。李高立 摄影


四种节奏从6点开始,就在这片百米长的广场空间里叠加。


郭先生和爱人住在旭辉·江山都会小区中高层,房间窗户正对这片广场,楼栋和广场的直线距离400米左右,声音传入房间毫无遮拦,“每天下班回家就开始被噪声‘包围’。”煎熬到歌舞结束,他和爱人的下班生活才真正迎来休息时间。


郭先生的投诉并不是孤例,在小区业主群内,不少业主已经深受其扰,“怨声”不断:“他们毫不顾及住户感受。”“有位大妈五首歌翻来覆去唱了一年半,单纯‘喊麦’,在家都听得非常清楚。”


居民区内尚且可以清晰地听到声音,广场周边的行人更是苦不堪言。广场两扇门紧挨公交车站,笔者调查的第一晚,一对夫妻抱着孩子刚刚下车,刺耳的歌唱声混杂着各个队伍的舞曲迎面“袭来”,孩子紧靠在妈妈怀里,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耳朵,催着父母加快脚步,“妈妈快走,我耳朵疼。”



小女孩捂住自己的耳朵。李高立 摄影


分贝显示仪:多次数值超过90


10月13日、14日连续两个晚上蹲守,笔者发现,靠近那支庞大的广场舞队伍的1号门上挂着一个分贝检测显示屏,黑底红字闪烁在队伍正前方,两天晚上,一次是90分贝,一次是91.9分贝。



噪声检测仪显示91.9分贝。李高立 摄影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的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60分贝。《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更加明确: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毗邻住宅的广场不得开展使用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活动;其他时段,也不得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笔者以市民身份咨询商场物业,希望从物业处得到处理意见,商场物业人员表示:“为了减少扰民,我们专门举办活动规范他们的跳舞行为,也增设了一些儿童娱乐设施限制活动空间,但活动办完他们还是会来。我们也曾经报过警,公安来到现场将他们劝返后,没过一段时间又会‘死灰复燃’。”


三管齐下,还静于民


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开始施行,涉及噪声污染的部分,上海市专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噪声污染防治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下称《分工方案》),明确了本市不同噪声污染情形的对应处理部门。


根据《分工方案》第10条规定,“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由公安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或实施处罚。


郭先生告诉笔者,之前就广场上的噪音扰民向12345致电投诉后,相关部门便给出了初步处理意见,争取在10月底先将噪声最大的歌唱队伍停掉,保证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不被打扰,规模较大的两三百人队伍一时间难以根治,需要“慢慢引导”。


笔者也了解到,属地管理部门已会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综合治理,提出三项具体举措,守护住户宁静。其一,对所有歌舞团体的活动时间进行限制并形成公约,提出具体活动时间范围,所有歌舞活动必须在晚上八点半前结束;其二,对唱歌队伍和跳舞团体两个扰民情况最严重的人员进行约谈,在尊重娱乐活动自由的同时商讨更合适的活动区域,做到“跳得高兴”和“不扰民”两不误;其三,会同万达广场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回访巡查,利用好噪声监测设备,及时提醒歌舞队人员限制音量。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郭先生为化名)


记者实测市域多点位:多处广场舞可以不扰民


跳广场舞是居民的娱乐生活自由,但也应遵循相关规范,做到不扰民。除浦江万达广场外,笔者还实地探访了市域内其他多处广场舞现场。


笔者在多个点位使用高精度噪音计(量程30-130dB,规格AS-804B)(dB表示分贝)进行现场测量,该噪音计可对环境噪声进行A计权,模拟人耳对环境噪声的主观感知。


对每个点位,笔者测量并记录了距发声源(音响)30米处和距离广场舞现场最近的小区大门处两个位置的分贝值,结果表明,在合适的位置,播放合适的音量,既可以不扰民,也可以跳得高兴。


①点位1:三林世博家园北区东北门正对面(浦东新区)


测量时间:10月28日 19:30-19:45


距音响30米处:65-91dB 最近的小区大门处:60-65dB


②点位2:巴黎春天成山店超盒算超市门口(浦东新区)


测量时间:10月28日 20:30-20:45


距音响30米处:51-60dB 最近的小区大门处:无音乐声


③点位3:顾村公园1号门广场(宝山区)


测量时间:10月30日 19:00-19:15


距音响30米处:60-65dB 最近的小区大门处:无音乐声


④点位4:中港汇门前广场(普陀区)


测量时间:10月30日 20:10-20:25


距音响30米处:55-61dB 最近的小区大门处:无音乐声


从四个点位来看,点位1的现场声音最大,且有两个团体在小区门前活动,小区内可以清晰听见声音。其他三个点位,或是跳舞者自主将现场声音控制地很小,如点位2、4,最高分贝不过60dB,或是广场舞位置与小区较远,如点位3,虽然现场声音偏大,但小区门口听不见明显声音。



中港汇门前的广场舞队伍和对应的分贝值。李高立 摄影


微评|“不打扰别人”应是“跳得高兴”的前提


广场舞扰民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居民觉得“没人管”,管理者觉得“管不了”。这场对峙真正的死结还在于市民自身的自觉和素质问题。


为了解开这个结,这些年该用的办法几乎都用过了。装更多的分贝仪,划更多的活动区,贴更多的告示——这些手段有用,却只能在“外面”用力。分贝仪能报出数字,但无法叫停;活动区能划出边界,划不出分寸;公约能写上纸面,却未必落在实处。于是常常是,劝的时候声音小一点,人一走又调回去;整治的时候安静几个晚上,风头一过照旧热闹。它们换来的只是某一晚的安静,换不来长久的安宁。


要知道,“自己跳得高兴”和“不打扰别人”并非只能取其一。“不打扰别人”应该成为“自己跳得高兴”的前提。跳舞的人把音量调低一档,把活动结束的时间提前一点;管理部门加强劝导和巡查,该警告的警告,该处罚的依法处罚;物业守在一线,谁来、几点来、分贝仪不能超过多少,心里有本明白账,发现音量见涨就上前说一句。三件都是小事,加在一起,就足以还给四邻一个欢乐又宁静的夜晚。事实上,在笔者实测的多个点位上,已经有了很好的实践。我们期待,若干仍存的“扰民”点位,能够早日得到改善。


说到底,广场上的音量旋钮,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拧。一座城市能不能既容得下老人的舞步,又护得住孩子的书桌、夜班职工的睡意,答案不在文件里,而在每一个按下音量键的瞬间。


头图为万达广场(浦江店)门前的广场舞队伍。李高立 摄影


责任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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