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游带领旅行团出境需要具备领队资质,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导游在歪路上打起了主意。虹口区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起导游为带出境团游而办理假领队证的案件。
“我看到别的领队都有领队证或者导游证等相关证件,于是我就想自己也弄个证,这样接生意的时候看上去比较正规。”导游王某在看守所内向检察官供述。平时,王某靠招揽散客带队出境旅游来做生意,而她所谓的“弄个证”,就是找人为自己办一张假的领队证。
据了解,2016年11月,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我国实施了近十年的领队证审批正式被取消。但带领出境旅游团仍需要进行领队备案。符合备案资质的导游只需通过自己所就职的出境社、边境社申请,就可进行领队备案。王某是初中毕业,而申请领队证的最低学历要求是大专,无法从正规途径申领到领队证。她便通过路边张贴的小广告联系上了一名办假证的人,制作了一张印有自己姓名和照片的假领队证。
2018年上半年,她去拜访自己的老友、一家旅行社的老板俞某。在交谈中,王某得知,俞某的领队证同样是假的,办这张假证一共花了600元。王某便向其透露出自己可以以更低廉的价格办到同样的证件。
俞某同王某一样,也只具有初中学历,根本不具备领队资质。而他上次办理假领队证时,将证件的有效期印到了2019年3月,马上就要过期了,他正需要一张新的假领队证。
2018年10月起,王某先后从办证人处以250元购得7张假领队证,除了一张留作自用外,剩余6张以300元一张的价格卖给了俞某。俞某留下一张自用外,将剩余5张一部分加价出售,另一部分转赠给他人。
购买一张假证只需要两三百,但其带来的隐患确是无穷的。近年来,各地出境游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无资质领队带队结果引发安全事故等时有报道,最终受害的是普通游客。检察官提醒,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无论是真是的还是伪造的证件,均属于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达到3张以上,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都构成犯罪。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王某、俞某提起了公诉。法院审理后,以买卖国家证件罪判处王某、俞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