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过老酒的“螃蜞”,遭遇非法团伙偷捕!明年起长江上海段禁捕区域将扩大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黄兴 发布时间:2020-12-23 16:19

摘要: 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共侦破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等案件280余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470余人。

蛸蜞因大螯肉质鲜美,常被当作下酒菜,上海人俗称“螃蜞”。作为维持生态平衡和自然食物链的重要一环,在禁渔期内捕捞蛸蜞是违法行为。


12月23日,劳动报记者了解到,上海警方日前成功捣毁了两个利用潮汐变化在滩涂抓捕蛸蜞后通过“水陆联运”方式销往浙江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非法捕捞渔获物蛸蜞3600余斤并全部放归大自然。



2020年12月16日,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在工作中获悉,有不法分子在浦东新区通源东路大治河水域附近滩涂非法捕捞蛸蜞。分局民警即赶往现场,经过一番仔细搜寻却未发现不法分子踪迹。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这伙非法捕捞人员的临时居住地在浦东新区老港镇一村庄内,遂组织警力前往老港镇搜寻,并于当晚21时许在一饭店门口发现了嫌疑人车辆。


由于捕捞蛸蜞要根据潮汐变化进行,现在时值冬季,退潮时间在午夜12时或凌晨5时左右,退潮和涨潮之间的2小时左右时间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捕捞时间。据此,民警判断嫌疑人有可能从饭店直接出发去大治河非法捕捞,即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负责追踪犯罪嫌疑人,一路回到大治河附近守候伏击。


清晨4时30分许,此前已从饭店回到居住地的3名犯罪嫌疑人果然再次现身并发动车辆,出发赶往大治河收获非法捕捞物。早已做好准备的民警在通源东路两港公路附近将3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车辆当场截获,在车辆后备箱内发现刚刚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蛸蜞800多斤。


到案后,3名嫌疑人王某兵、邹某广、李某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3人根据潮汐变化,退潮时先期在大治河滩涂上拉好网,并放置近1000只“蛸蜞缸”(自制的用于抓蛸蜞的工具)。待涨潮又退潮后,再到滩涂上收获他们的非法捕捞物。警方初步查明,3名犯罪嫌疑人一直从事水产品销售,根据不同时节向在浙江的下家提供相应水产品,但基本都是非法捕捞获得的渔获物。此前,他们以此类方法已连续5次非法捕捞蛸蜞达1500斤。


无独有偶。今年11月19日晚,边防和港航公安经过细致排摸和缜密侦查,在洋山东海大桥道口成功将一辆涉嫌非法捕捞的依维柯厢式货车拦截,当场查获蛸蜞近千斤,车内3名男子王某、刘某、汤某军正是警方先期锁定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中的3人。经循线追踪,12月11日,警方先后在安徽省六安市和本市大叶公路将该团伙中主要负责捕捞蛸蜞的犯罪嫌疑人余某传和王某忠抓获,成功捣毁了这一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经查,这两个非法捕捞蛸蜞的犯罪团伙都有着“捕、运、销”的明确分工。第一个案例中王某兵作为组织者,不仅负责组织捕捞,还负责和浙江的买家联系卖货,邹某广、李某森则专门研究如何捕捞到更大量的蛸蜞等其他渔获物。第二个案例中,余某传和王某忠专门负责在九段沙湿地保护区滩涂上捕捞蛸蜞,由刘某驾驶摩托艇通过水路将捕获的蛸蜞从九段沙湿地运到洋山约定的交货点,再由王某和汤某军将蛸蜞搬运至货车上,两人负责陆路运输并售卖,最终目的地是浙江慈溪。


目前,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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