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末年初,走亲访友聚会聚餐活动增多,“酒”也随之成为了聚会的必备品。近日,静安警方查处一起危险驾驶罪,嫌疑富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9日凌晨1时许,静安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电话称,驾驶员富某酒驾,现在车辆正在驶向瑞金一路,希望民警到场处置。南京西路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巡查时,又接到报警电话称,延安中路瑞金一路、南京西路成都北路陆续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据报警人反映肇事车辆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且事故发生后均逃离现场,目前正跟随肇事车辆。
在南京西路成都北路口,经民警辨认,发现逃逸车辆正是先前被举报涉嫌酒驾的车辆,当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此时富某驾驶车辆不但不靠边停车,反而还加速逃离。当车辆行驶至南京西路黄陂北路口时因路口车道被堵,才被迫停车。
民警在对富某检查过程中,发现其身上有浓烈的酒味,存在酒驾嫌疑,于是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为153 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后经司法鉴定,富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7 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报警人王先生介绍,1月8日21时许,其与富某聚餐,席间富某独自一人饮用了约一斤白酒。次日凌晨聚餐结束后,两人便来到停车场取车。两人先是在网上找了代驾,等待半小时后,不耐烦的富某发动车辆离开,见状王先生赶忙阻止,企料固执的富某不但不听劝,还撇下王先生独自一人驾车离开。王先生见状只得沿富某离开的方向徒步寻找,同时报警求助。目前,富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岁末年初,走亲访友活动增多,是酒驾行为的高发期,静安警方将秉持着“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展开酒驾整治行动,重点围绕酒吧、饭店等餐饮娱乐场所周边,以及主要路段等重点地区,部署警力设卡检查,以减少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