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嘉露 发布时间:2021-02-28 16:27

摘要: 《条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

3月1日起,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作为本市首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将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全市创新创造活力不断释放,专利、商标等主要指标持续保持二位数以上增长,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十三五”期初的28.9件提升至60.21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73.74万件,较“十三五”期初增长2倍多。上海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科学技术集群中的排名上升至第9位,在《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中排名第2位。


据悉,《条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条例》聚焦构建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目标,明确了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原则,体现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与社会共治相互衔接、紧密结合的整体保护效应,突出和巩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举措和成果。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效率是关键。”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芮文彪表示,《条例》聚焦“严保护”和“快保护”,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要求。


比如,《条例》明确,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依法判令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制度,落实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对知识产权侵权集中和易发风险区域加强监督检查等。


同时,为提升行政和司法保护效能,《条例》明确,完善知识产权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登记、快速确权、快速监测预警、快速维权和检索查询等相关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要求,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快速审理;推动行政调解和司法确认有效衔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等。



责任编辑:陈烺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崇明四家单位联合发布《瀛洲知识产...

网游年度报告:商业秘密保护已成为...

2024年上海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