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证一家雪茄俱乐部违反了《控烟条例》?徐汇区打出“组合拳”

来源:劳动观察 发布时间:2022-01-28 17:43

摘要: 在法律赋权过渡时期进行追溯性调查,继而认定违法事实,这是有难度的。目前,在行业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盲点,尤其需要多部门联合。

公共场所吸烟扰民,执法机关如何现场取证、层层追溯?在社会共治的大背景下,当行政执法遇到法律赋权变更的过渡时期,多部门又如何无缝衔接,共创无烟环境?徐汇区卫健委和徐汇区检察院日前联手,打出一套精彩的控烟执法“组合拳”,为全市多部门联动加强控烟执法作出有益的实践探索。


此前,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平台接到“12345”市民热线“工单”,有多位市民举报称,位于徐汇区古宜路的一家雪茄俱乐部产生烟雾,通过室内排风系统排放至临近小区。


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场取证发现,该经营场所是临街商铺,门店面积约为80平方米,最多可容纳15人,主要经营业务为雪茄等烟类专卖,但也从事酒吧经营业务,销售自制饮品、食品。同时,当天还发现该店铺内不但没有张贴公共场所禁烟标识,而且在卡座上摆放烟灰缸、雪茄剪等,这些表明这家店铺有向消费者提供吸食雪茄烟辅助工具的行为,这样就造成消费者吸食雪茄所产生的烟雾,通过室内排风系统直接排放至临街小区内。


现场检查当日,该场所正在营业售卖雪茄,但是并没有吸烟人群、吸烟相关器具。经营者还向卫生监督人员出示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自制饮品制售。根据《控烟条例》,该场所应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控烟执法范围。


短短一天之间,行政执法赋权变更了。在卫生监督人员仅有现场排摸的权限下,如何履行控烟执法权力?向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取经”后,徐汇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执法人员开拓思路,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为立案依据,约谈经营者并进行追溯性的调查。


他们从公众平台上消费者评价、图片、视频入手,多方取证,坐实该经营场所内有设置烟缸烟具的事实。随后,徐汇区卫健委监督所认定该雪茄吧经营行为违反《控烟条例》),未履行禁烟义务,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雪茄吧已完成整改,不再提供店内吸烟服务,并在醒目位置贴上禁烟标识。


徐汇区卫生健康委表示,通过这次事件处置,今后将举一反三,将此类事项列为控烟志愿者巡查范围,及时发现问题,反馈执法部门,切实落实辖区内控烟工作。“在法律赋权过渡时期进行追溯性调查,继而认定违法事实,这是有难度的。目前,在行业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盲点,尤其需要多部门联合。”徐汇区卫健委监督所副所长李琳说,“如今,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线索和智能收集平台关注百姓市民需求,城市运行管理部门合理进行线索追踪,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这就形成共同创造无烟环境的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通讯员:冷嘉
责任编辑: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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