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杰谢娜被曝上海买6000万豪宅“跳单” 曾引发关注。记者4月6日获悉,上海黄浦法院已经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杰谢娜夫妇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此前曝出张杰谢娜看房照片的房产中介公司——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銮公司)败诉。
雅銮公司表示,涉案房屋原持有人思和中心与该公司之间达成非独家委托代理销售合作的合意。如买家与思和中心最终成功交易的,思和中心向雅銮公司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1%的佣金。
2019年6月21日、22日,雅銮公司客户经理霍某陪同张杰、谢娜及谢娜母亲等人两次前往看房,雅銮公司通过微信向思和中心做了看房报备,看房时亦由谢娜签署了《来访登记表》。该表格为思和中心自制的文本,其备注部分载明“客户有效期为确认之日起6个月,逾期需要重新确认”,但是该看房单,思和中心并未让雅銮公司拍照留存,亦未交给雅銮公司。谢娜一方不具备在沪购房资格,拟考虑以公司名义购房,霍某告知其可以注册公司后购买,但之后意向客户表示不再购买。嗣后,雅銮公司获知谢娜母女成立了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公司,之后太平戴维斯公司以该公司名义于2019年12月14日签订了网签合同,购买了系争房屋。
雅銮公司认为,谢娜一方行为构成“跳单”。为此,雅銮公司起诉要求思和中心支付佣金59.2万元及逾期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跳单”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通常所称的“跳单”是指委托人利用中介公司独有信息而绕开中介公司直接与另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减少自己应当支付的中介费用或中介公司无法获得应得报酬的行为。本案中对于谢娜是否签署了《来访登记表》,是否获得谢娜的居间授权,雅銮公司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由于该来访登记表就目的而言主要是确认客户来源,是为了保护带看中介公司的利益(是否享有6个月客户有效期),思和中心并无必要在客户签字后不给雅銮公司复印或者拍照。而对于雅銮公司而言,在客户签字确认后,其更应主动要求复印或者拍照留存,以为将来结算佣金之用,雅銮公司疏于保障自身权利,其后果理应由雅銮公司承担。
谢娜是通过委托太平戴维斯公司居间与思和中心洽谈,思和中心亦按照结算佣金流程对太平戴维斯公司按照合同价款的1%支付了佣金,不存在逃避支付佣金的行为。
谢娜虽由雅銮公司带看房,但是在看房后,谢娜与雅銮公司之间再无联系。在没有相应协议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无法确认雅銮公司与谢娜之间仅凭带看房即成立了中介合同关系,更无法确认谢娜事先或事后知晓会承担带看房后另行委托其他中介的法律后果,故雅銮公司要求认定谢娜存在“跳单”共谋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雅銮公司所有诉讼请求。另据企查查APP显示,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目前已被限制高消费成老赖,涉案金额77万,同时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法人代表已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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