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撞向机动车进行“碰瓷”,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男子以受伤等索要赔偿为由,诈骗私了费用或理赔保险,两年内高达20余次,违法所得6万余元。日前,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岑某提起公诉。
“这个名字十分熟悉,好像过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稳定的事故周期规律,高发的事故频率,似乎暗藏了某种玄机。”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某民警称,通过查询岑某的事故处理信息,发现岑某两年内竟先后被右转车辆“撞倒”了20次。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报案称,岑某因“软组织挫伤”获赔过于频繁。
经查,多条事故视频显示,通常在转弯的车道,当司机缓慢行驶并左右观察的时候,一辆电瓶车“砰”的一下撞了上来,骑车人随之缓缓倒地,这个屡次被“撞”的熟悉面孔就是岑某。他常以同样的方式从转弯车辆后方缓缓开到车头位置,在两车根本没有相互作用力的情况下“凭空倒下”。
到案后,岑某交代称,其右侧膝盖处有一处旧伤。21年底的一天,因为追其爱猫,岑某被汽车撞倒,送去医院验伤后,医院鉴定其右膝盖软组织挫伤,获得了近4000元人民币的索赔。岑某表示,自己当时就萌生了一个想法:利用这处挫伤来点“外快”。
“我每次碰瓷选择的都是右转弯的车辆,因为一般转弯车辆车速不会很快,还会有视线盲区,便于保证自己的安全。”岑某交代,他还学习了交通知识法,也把握了一般车主都宁愿息事宁人的心理状态,所以即使车主觉得其“碰瓷”,最后还是会选择私了或者保险理赔。岑某还交代称,为了得到更高的索赔,长期处于待业的他还通过开具虚假工作证明的方式编造了误工费等费用。
检察官表示,广大车主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报警依法处理,不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