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双橡胶手套随着夜色被带进车间后,几升黄金溶液“不翼而飞”……镀金生产车间操作工本是负责给手机电路板“上金”,却因一时贪念专门“偷金”。
近日,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王某分别犯职务侵占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张某是某线路板工厂镀金生产车间的操作工,平时主要负责给手机电路板“上金”(将电路板浸入生产线的镀金槽内)。每次工作期间,张某都要三次舀取镀金槽内的黄金溶液,送到化学实验室去检测。长此以往,张某眼看着手中捧着的黄金溶液,脑子里不免起了贪念。
心中“算盘”一响,张某便开始行动起来。他在上晚班夜深人静时,用橡胶手套暗藏黄金溶液,从生产线通过安检后,将手套藏到更衣室并找机会带离工作单位。完成每次偷盗后,张某都会将溶液存放在自己车辆的后备箱中,积攒到一定量后,便卖给自己的老朋友王某。
王某平时专门做二手黄金回收买卖。从张某处购买的黄金溶液到手后,他便开始对其进行提炼,事后将提炼后黄金的克数发给张某,并按照市场价85%的价格支付。而从买卖一开始,张某就曾亲口告诉过他这些是电路板厂里的黄金溶液,此事也成为二人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
但“好景”不长。2023年3月,该公司安保主管在监控室巡查时,发现镀金生产车间内正在工作的张某行迹十分可疑。眼见他用量杯装了一杯黄金溶液放到了采样桶中,正准备装进橡胶手套。该主管察觉到不对劲后,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张某随即被当场抓获,王某之后也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2022年下半年起至2023年3月,被告人张某利用其担任公司镀金生产线操作工的职务便利,将镀金槽里内的黄金溶液分装于橡胶手套中,并藏于其裤内分次带离公司,后销售给被告人王某。被告人王某明知黄金溶液系张某从公司窃得,仍然以黄金市场行价的8.5折向犯罪嫌疑人张某收购,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共计支付赃款人民币11万余元。
“拿回的这些钱我都用于自己日常生活开销了。现在我的妻子也已经退了很多钱,我知道我犯了大错。”张某忏悔道。鉴于被告人张某、王某自愿认罪认罚,且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王某最终被判处前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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