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是我,“开发商”是我!上海破获一起购房诈骗案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3-09-19 14:33

摘要: “中介”是我,“开发商”是我,你的订房款也是我的了!上海破获一起购房诈骗案。

付了订金买房,直到小区已经有人装修入住,自己却还未拿到房,苦等了两年的购房计划竟是一场骗局。目前,徐汇警方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破获一起冒充房产开发商和房产中介,骗取受害人近50万元购房款的诈骗案。


近日,市民张先生来到徐汇公安分局枫林路派出所报案,称其2021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自称房产中介的唐某,能帮助他购买市区内的一套房产。因为是朋友介绍,张先生并没有怀疑,在两年时间里,他先后向唐某转账订金、制证手续费等各种费用近50万元。直到两年以后,张先生发现小区早已有人开始装修入住,便向唐某进一步询问进展,在得知并没有拿到房后,张先生就向唐某索要退款,然而退款事宜却被唐某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怀疑被骗的张先生立即来到了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唐某并将其抓获归案。据唐某交代,他曾是一名房产中介,但在两年前,就辞去了房产公司的工作,但以前的同行并不知情,收到介绍信息的唐某依然选择隐瞒了真相,继续扮演房产中介的角色,通过收取订金、过户费等方式多次欺骗受害人张先生转账。时间久了,张先生不免有所怀疑,于是唐某立即注册小号,给自己新增了一位房地产开发商的角色(聊天昵称为“宝”),加入到当初建立的购房群中。他一人同时扮演开发商和房产中介两名角色,自问自答,试图以此打消张先生的疑虑,并继续以各种理由要求张先生转账,直到无法自圆其说。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在进行房屋购买、租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房屋中介公司,确定中介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切莫轻信他人介绍,需要缴纳各种钱款时,应当面确认签字后才予以付款,确保交易安全,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头图为民警抓获并讯问嫌疑人唐某。警方供图

责任编辑:胡玉荣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为他人“代配中药”后自己服用,男...

谨防“感情攻势”!平时贴心如“女...

30岁年轻人天天陪老年人在公园“...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