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老年占交通肇事方比重超50%,四成违法行为都是闯红灯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3-10-23 15:00

摘要: 今年以来,全市因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严重违法而导致的亡人交通事故,肇事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占比达57.4%。

10月23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因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严重违法而导致的亡人交通事故,肇事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占比达57.4%。在这些事故的成因中,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闯红灯,占41.3%。针对交通高发事故的老年群体,交警部门开展了多种不同途径的宣传方法,努力给老人在安全意识和急救知识方面传授重要一课。


近日,家住青浦区张马村的张阿婆打开电视时,发现电视的开机页面中有点不一样的内容。“右下角有个画面在播放交通事故,点进去一看,都是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以后出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张阿婆感叹。


据悉,这是上海交警部门的创新之举,通过在农村地区的电视机顶盒“阳光村务”平台中引入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在页面的右下角滚动播放“电动自行车十大防御性驾驶”等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片,瞄准经常在家看电视的老年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因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严重违法而导致的亡人交通事故,肇事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占比达57.4%,其中本市户籍老年人占比达74.3%。在这些事故的成因中,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闯红灯,占41.3%,还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易致祸行为。


9月30日,浦东新区沪南路康花路附近,一行人在闯红灯过马路时不幸发生惨祸。当时,刘某(62岁)双手提着东西,欲由东向西横过沪南路。其先是未走人行横道,在路段中跑着穿过了沪南路的东半边,然后在机动车道上贴着中间隔离护栏走到了人行横道线处。在信号灯仍为红灯的情况下,刘某又跑着冲出来横过西半边道路,但是刚跑几步发现车辆距离太近便停下来欲返回,但对面驶来的厢式货车已避闪不及将其撞倒在地。最终,刘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据交警部门介绍,作为交通参与者,老年群体有其特殊性,步行、非机动车、公共交通是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而其出行目的以接送孩子、买菜购物等为主,活动范围也以居住地附近为主。为了省力、便捷,他们的规则意识不那么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抢黄灯等行为时有发生。而另一方面,老年人身体机能减退,行动相对迟缓,反应能力相对较慢,并且一旦发生碰撞伤亡概率更高。


为进一步增加老年群体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老年人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动足脑筋,深入老年群体的生活圈、社交圈、兴趣爱好圈,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推动老年群体安全防范意识的提升。


例如,长宁交警瞄准老人的午餐时间,会同辖区各派出所、各街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在辖区15个为老助餐点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让老人在就餐的同时沉浸式接受交通安全理念,让片中的交通内容自然而然成为餐桌上的“谈资”。黄浦交警携手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的医护人员,针对老年人出行需求特点,向居民宣传出行安全防护知识,解答交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相关问题。


头图为交警部门通过在农村地区的电视机顶盒“阳光村务”平台中引入交通安全宣传内容。交警供图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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