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烟草企业正以“慈善”为名做广告!《中国烟草慈善监测报告》发布,专家呼吁完善《慈善法》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蓓 发布时间:2023-11-21 13:46

摘要: 目前全球已有66个国家全面禁止了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世卫组织建议对电子烟也应限制或禁止相关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

11月21日,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中国烟草慈善监测报告》。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副所长王帆介绍,此次《报告》研究表明,2016年《慈善法》出台后,对烟草赞助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进,烟草业赞助活动又有了抬头趋势,其中部分赞助甚至是和其它企业、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合作完成。这些类型多样的赞助活动瞄准弱势群体、贫困人员和学生,看似“雪中送炭”,实际可能让受助者误以为烟草产品具备“公益属性”,因而对其产生好感,这些群体有可能因此被引导成为潜在消费者。


值得关注的是,烟草赞助持续进入教育领域,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资助学活动,收获公众的“正面”认知,且直接把触角伸向大、中、小学校,有可能带给青少年错误的认知和负面的影响。


《报告》指出,近年来,电子烟的赞助活动也日益严重且“推陈出新”,如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老龄化等议题上,不时可见电子烟品牌的露出。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项目官员李可薇介绍,目前全球已有66个国家全面禁止了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世卫组织建议对于新兴的电子烟,也应限制或禁止相关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姜垣研究员指出,控烟是一套组合拳,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其中重要内容,建议修改《慈善法》,明确全面禁止烟草赞助,遏制烟草流行。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陈德表示,在烟草赞助活动的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着变相宣传或营销,因此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赞助是全球控烟的大势所趋。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南奕副研究员认为,烟草赞助同烟草广告和促销一样,美化吸烟行为,增加吸烟者消费量,弱化其戒烟意愿,鼓励戒烟者复吸,还可以吸引新的吸烟者,尤其是青少年。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符合我们国家作为缔约方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世界大国形象。此次慈善法的修订应全面禁止烟草企业赞助,而不单单是禁止烟草宣传。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副所长郑频频教授表示,从保护公众的健康大局出发,建议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违反法律规定宣传烟草制品,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修改为:“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含电子烟)捐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含电子烟)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同时,新增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烟草(含电子烟)捐赠或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含电子烟)及其生产者、销售者,或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款。”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叶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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