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进一步深化拓展!长三角示范区规划建设导则二期正式印发实施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美慧 发布时间:2024-02-04 16:15

摘要: 全国首部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进一步深化拓展。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土地使用、公共服务、安全韧性)(试行)》(简称“导则二期”)印发。这是全国首部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的深化拓展,让示范区建设“一套标准管品质”制度创新更深入,将有力推动重点区块功能和重大项目示范效应加速显现。


据了解,2021年9月2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试行)》(简称“导则一期”)印发实施,对规范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需要在更多领域明确统一的管理标准,于是在导则一期探索实践基础上形成了导则二期。


导则二期适用范围为先行启动区(660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可参照执行。


导则二期重点明确了跨域一体、共同遵守的规划建设标准,构建了统筹城乡的公共设施规划标准体系,兼顾规划建设底线管控与弹性适应,探索了“就高不就低”的规划标准研判路径。


导则二期明确先行启动区的规划建设应遵循“跨域协同、生态绿色、品质示范、韧性安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复合兼容的土地使用、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安全韧性的市政公用设施等三方面内容。


在公共服务方面,导则二期指出,以跨区域整体统筹为指引,打破行政区之间的界限,统筹考虑城、镇、村范围内公共服务要素的共建共享,提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片区、社区生活圈两级配置,明确在乡村地区构建乡集镇、行政村/自然村两级体系的乡村社区生活圈,并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健身、便民、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八个模块,按照15分钟步行距离建立城乡一体、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使用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完善跨域共建共享机制,使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完备的公共服务,推动城乡全面融合、共同繁荣。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王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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