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区一县公安机关可以跨省域“就近接警”!长三角示范区发布第五批制度创新经验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美慧 发布时间:2025-05-16 16:07

摘要: 长三角示范区发布第五批制度创新经验。


5月1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布第五批制度创新经验,共5项,分别是跨省域综合性协同立法、行政执法跨省域“类案参照”、跨省域警务协作、跨省域功能区开发建设管理以及清单式项目化压茬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截至目前,示范区已形成154项制度创新经验,其中57项向全国推广。


据介绍,为加强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协同制定施行《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这是2023年修改的《立法法》明确可以根据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后,首个出台的跨省域、综合性立法项目,作出跨省域综合性协同立法的创新尝试。


与此同时,两区一县行政执法部门针对高频多发、容易产生执法偏差、需要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等10种情形,筛选已办结并具备法律效力的案件,目前已在处理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车辆超限超载等方面形成18个典型案例。此后,两区一县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与典型案例类似案件时,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将作出基本相同的处理决定,有效压缩行政执法裁量权的弹性空间,实现行政执法跨省域“类案参照”。


不仅如此,两区一县公安机关还建立省际毗邻地区“就近接警”模式,紧急警情发生时由距离事发地点最近的警力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后续再根据管辖权进行案件移交;成立示范区警务合作中心,共享线索信息,针对跨省域重点案件联合指挥办理,并在毗邻地区建立多个跨省域联勤检查站,深化跨省域警务协作。


此外,示范区也在大力探索跨省域功能区开发建设管理,建立一张蓝图管全域、一个平台管实施、一个主体管开发、一套标准管品质以及一体化治理促发展的“五个一”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示范区还实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项目“储备—实施—评估—更新”全周期管理,滚动制定实施项目清单。目前,示范区已推出5批清单,包括63项内容,涵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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