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掉入这个“美丽陷阱”!9家无证经营“美瞳”店铺被立案调查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吴泽顺 发布时间:2024-03-19 18:01

摘要: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选购美瞳时,应从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查看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放大双眼”“魅惑电瞳”“清纯小鹿”……随着颜值经济的崛起,打着各种噱头的美瞳吸引了无数爱美人士。然而,在美瞳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美瞳商家从业资质不明、劣质产品危害眼睛健康等问题也逐渐浮现。


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电商平台上有包括知名品牌店铺在内的13家在售美瞳店铺,均未在其店铺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销售量较大。


“美瞳”是带有装饰功能的隐形眼镜,专业名称为“角膜接触镜”,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因而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该类产品网络销售的企业,还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长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上述店铺未公示相关证照,存在较大用械安全隐患。为护航消费者的“颜值”安全,长宁区检察院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违规销售美瞳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日常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刻排查涉事的13家店铺并进行了相应整改,责令其中4家未展示经营许可证的店铺在首页进行展示,并对剩余9家涉嫌无证经营的店铺进行立案调查。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选购美瞳时,应从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查看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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