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500余家销售门店,上海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犯罪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4-04-29 13:27

摘要: 近期,公安经侦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5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组织开展了3次联合清查。


4月2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公安经侦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5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组织开展了3次联合清查,期间,发现50余条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线索。


其中,针对生产、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由公安经侦部门予以刑事打击,共侦破非法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案16起,依法查扣伪劣电动自行车1000余辆、“三无”电池1700余块,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从已侦案件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3种方式非法牟利:其一,违规生产加工“三无”电池。在未获得任何生产加工许可,且未经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不法分子自购原材料,经简易串联、粗陋封装后,自制高功率高容量的“三无”电池,这些电池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短路、自燃等风险。


其二,为已购电动自行车进行电池非法改装。部分商家为赚取更多利润,在电动自行车电池以旧换新业务中,提供大容量大功率电池改装服务,收取改装费用获利。


其三,则是非法改装自营电动自行车电池后对外销售、租赁。一些商家为了满足客户增加续航里程、提高车速、加大载货量的需求,将原装电池更换为60V、72V大功率大容量电池,并对车辆的限速控制器等装置改装后对外销售或租赁,同样存在安全隐患。


4月12日,闵行警方依托行刑衔接机制,成功侦破一起涉嫌生产伪劣电动自行车后对外出租牟利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曲某两人,扣押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50辆。经查,宋、曲两人在经营电动自行车出租业务的过程中,为增加车速、延长行驶里程,进而获取更多利润,私自将电动自行车48V电池非法改装为60V电池后,以每月每辆2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为了逃避责任,两人在明知改装行为违法的情况下,还自作聪明地在租赁合同中注明“由于使用60V电池造成的查扣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这一违法的无效条款。


目前,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宋某、曲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还会同监管部门约谈了承租方,要求整改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头图为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现场。警方供图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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