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将电瓶带回宿舍充电引发火灾,拘留!餐厅履责不到位一并受罚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4-05-14 11:15

摘要: 经查,一辆正在厨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瓶爆炸起火。

4月13日凌晨3时许,徐汇区天钥新村某号103室突发火灾。经查,火灾是由于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起火所致。记者从徐汇消防了解到,涉事人员为一家餐厅的厨师,其私自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带回宿舍充电,后因电池故障热失控引发火灾。


目前,相关人员朱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徐汇公安处以行政拘留10日。而涉事餐厅作为宿舍提供方,未尽到安全管理和培训义务,未能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且限期未整改,被处以1.9万元罚款。


据涉事人员朱某介绍,其是一名厨师,与室友住的房屋是餐厅租赁的员工宿舍。4月13日凌晨1:49分许,他将电瓶取下,拿回宿舍,放在厨房灶台与抽烟机中间的位置充电。


仅仅过了1个小时,电瓶就起火爆燃。朱某和室友被爆炸的声音吵醒后,曾试图关上房门,把浓烟隔绝在外,但发现浓烟蔓延的速度很快。因为入户门紧贴厨房,逃生路线被浓烟封堵后,朱某和室友最终从一楼窗户侥幸逃生。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扑灭了明火。因扑救及时,避免了蔓延成灾。火灾发生后,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组织骨干力量会同区公安、市监部门、属地街道开展火灾原因及涉案电动自行车溯源调查。


经溯源追查,这辆电动自行车(含锂电池)是朱某涛在2024年3月购买的二手车,车辆注册登记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经调查,该起火灾原因为朱某涛私自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带回宿舍充电,因电池故障热失控引发火灾。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因过失引发火灾,徐汇区公安分局枫林路派出所对朱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在对企业主体履责情况开展检查的过程中,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发现该餐厅作为宿舍提供方,未尽到安全管理和培训义务,未能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且限期未整改,被处以1.9万元罚款。


“该起火灾反映出企业未能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生产经营单位应利用入职培训、岗位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后续,徐汇区公安、消防、房管及属地街道还将继续深入居民小区,督促物业、居委开展隐患排查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警示教育,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攻坚行动。


头图为凌晨在厨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起火,屋内一片狼藉。消防部门供图


责任编辑:胡玉荣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熟人介绍”+私人订制”,宝山捣...

20米“飞线”横跨四层楼,“快捷...

1+1=烧!加块电池跑得快?烧得...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