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华为”商标卖小作坊商品,一团伙销售假冒品牌表带被判刑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吴泽顺 发布时间:2024-06-20 17:36

摘要: 检察官提醒,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自己买个激光打印机,给“三无”表带刻上华为商标,就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坐着数钱。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对涂某某和张某乙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提起公诉。


“我从一个朋友处听说,做假冒华为品牌商标比较赚钱”,机缘巧合下,涂某某萌生了销售假冒华为品牌商标产品的想法。于是,有空调销售经验的他开起了网店,对外销售假冒华为品牌手表表带。


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涂某某伙同张某甲(另案处理)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在广东省韶关市的一民房内设立小作坊。他们从电商平台购买无注册商标的表带,用自购的激光打印设备给这些表带印上了华为品牌的注册商标,然后在几家知名的电商平台销售。


“我从网上进购的大部分无品牌表带的价格为25元-30元(人民币)。”涂某某交代。印上华为的注册商标后,便以“大部分100元人民币左右”的价格销售出去。


“我看身边的人都这么做,为了赚钱我也就做了。”张某乙说。2023年3月至5月,张某乙在明知涂某某、张某甲对外销售系假冒华为品牌手表表带的情况下,仍参与两人所经营的网络店铺的客服、售后、整理商品、激光打印华为商标、打包发货等事宜。此外,他还从上述两人处购入无注册商标的表带,以相同的手法印上华为商标后,通过自己注册的两家网店对外销售。


据悉,涂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240万余元,其中自行开设店铺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30万余元,参与张某乙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0万余元;张某乙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8万余元,其中参与涂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6万余元,自行开设店铺假冒注册商标的金额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0万余元。公安机关查获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共计6000余元。


检察官说法:


涂某某、张某乙结伙,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本案系共同犯罪。经审理,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涂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检察官提醒,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会使得市场上的商品质量参差不齐,违背了社会公认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所以不要妄图挑战法律底线,否则贪图利益终被捉。


头图为假冒的华为品牌手表表带。虹口区检察院 供图


责任编辑: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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