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景广阔大有可为,“56789”该如何“一心一意”向前跑?代表委员纷纷为民营经济发展给出“加油包”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叶佳琦,罗菁 发布时间:2025-03-04 13:24

摘要: 面对时代的新风口,民营经济如何乘势而上,发挥自己独特的优势,政府及全社会又该给予民企怎么样的支持?

民营经济,再次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词。


就在今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清晰描绘出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光明前景,向全社会传递了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总书记的言语中,深刻体现出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关怀和重视,更是极大提振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


新时代下,民营经济该如何乘势而上,又如何发挥自己独特的优势,政府及全社会又该给予民企怎么样的支持?这些话题都成为了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方向,他们纷纷建言献策给出“加油包”。


加“法”码:

早日落地解决痛点难点


提到民营经济的地位,通常有一组数字能直观表示——“56789”。这意味着,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发展民营经济,必先法治护航,这才是民企发展“最硬核”的底气。


2024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2月24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这部为民营经济“度身定做”的法律,即将落地亮相。


“2023年两会时,我在全会二次会议上发言倡议为民营经济立法,我本人也提交了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的提案。去年,我先后应邀出席司法部、上海市组织的民营经济立法调研会。今年年初,我又受邀参加了全国人大组织的立法调研会。”全国政协委员、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感慨道,“某种意义上说,我也算是参与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亲眼见证了这部法律从无到有。”


在王煜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是我国第一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专门法律,必将进一步巩固民营经济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对于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首先,该法进一步确立我国民营经济的宪法地位,《宪法》第11条虽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权益作出了规定,但未明确民营经济的概念、地位和权益。该法是对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地位的法律承认,是从法律层面对民营经济产权保护、权益保障和政府行为的法律规范。


其次,该法填补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空白。过去有关民营经济的法律散见于《民法典》《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中,现在有了系统完整的专门法。


不仅如此,该法有力回应了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和痛点。如明确规范了政府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严格监管行政审批行为,确保民营企业享有平等的市场经济地位,在涉及民营企业重大权益的决策时必须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禁止随意查封、扣押民营企业资产等。


“今年我也建议,在法律出台以后,开展广泛的普法教育,提高当前我国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在全国形成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舆论环境。”王煜如此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已多年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献计献策,2024年她在呼吁民营经济立法时,特别提出了融资政策、招投标、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等方面的具体建议,这些建议得到全国人大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2024年已纳入民营经济立法的议程当中。


“去年全国两会闭会期间,我和几位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关于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调研,提出了一些新的想法。”樊芸分享了几条“硬核”建议:比如,对民营经济工作要有评价机制及监督机制,对民营经济立法工作建立党政考核机制。“这个三个机制目前在民营经济立法的征求意见稿里面表现得不够突出,今年会议期间我也将提出来。”樊芸说。


“定心丸”:

多管齐下增强企业家信心


作为一位民营企业家,全国政协委员、来伊份总裁郁瑞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了信心对民营企业发展的至关重要性,并认为总书记参加的座谈会为民营企业家提供了一颗“定心丸”,表明民营企业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


“当前,企业家信心不足是主要问题,需通过坚持基本方针,增强企业家信心,鼓励其扩大投资,促进民营经济繁荣。”郁瑞芬指出,虽然国家在政策、法律层面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仍存。需加强法律和制度保障,确保公平竞争,减少企业负担,扫清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其他主体特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完善。


不仅如此,郁瑞芬强调,要灵活运用市场化手段,提升政策效力。制定因地制宜的政策,利用本地优势资源,帮助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提高政商沟通效率,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排除干扰,让企业参与地方经济规划,使政策更加实用、高效、贴近市场,“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与企业加强沟通和互动,确保政策支持和行业发展相互促进、彼此助力、全面赋能。”


“树立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也至关重要。”郁瑞芬指出,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支持民营经济政策,树立高质量发展标杆,营造积极氛围,从而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有序投资、合法经营,宣扬企业百年精神,加强家国情怀,强化民族品牌和中国制造意识,点燃企业家精神,奋斗自驱赢未来。


在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看来,未来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方面,包括税收优惠、项目支持在内的一系列“硬支持”固然很重要,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这个问题,更需要改革的深层次“软支持”。


从长期发展来看,“软支持”更为关键。这包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的政策预期以及完善的法治保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基石。只有当企业家对政策环境有信心时,才能放心大胆地进行长期投资和创新。


那么,如何使民企增加发展信心,敢闯敢拼?构建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对于保护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对此,田轩今年将递交一份“关于尽快推进针对商自然人(商事主体的个人,包括个人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或设立人等)的个人破产法立法工作”的建议。希望通过个人破产法立法的推进,在制度层面将全社会宽容失败的文化能够固定下来,激发无数正在萌发的创新创业活力。


优环境:

信息公开让政府部门“照镜子”


总书记在座谈会上强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


对此,王煜认为,执行主要还是在基层。为此,今年两会期间,他建议引入社会监督的做法,对于政策措施的实际效果,把评判权交给企业群众,直接反映与企业、群众相关联的产业部门、监管部门在服务效率、政策落实、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表现,通过信息公开让政府部门“照镜子”、找差距、改不足,以评促改,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政策执行的精准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当前,我国政府正积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企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对有为政府的期望也日益提高。”王煜建议,在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要按照总书记指示的那样,坚决破除各类政策障碍,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各行业隐性政策壁垒,对清单外领域实行“除非法律明确禁止即允许”原则,把市场的还给市场,让民营企业放心干、大胆闯。


走出去:

为民企“出海”补上短板提供支持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下,中国民营企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驶向全球大市场,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2024年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达到24.33万亿元,同比增长8.8%,占中国外贸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5.5%,首次成为中国高技术产品的最大进出口主体。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周桐宇针对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痛点提出了建议。


她指出,民营企业在全球布局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不仅促进了自身发展,也为海外市场提供了更多选择和发展动力‌。然而,当前民企“走出去”面临多重挑战:比如,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日益突出,企业面临严重的资金周转压力。同时,企业出海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导致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蒙受巨额损失。“中小企业获取相关信息和专业服务方面也存在短板,企业管理层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亟待提升海外处突能力。”周铜宇说。


对此,她提出,要助力民企“走出去”,首先应构建多层次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跨境投融资服务提供高质量供给。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针对企业出海的不同阶段和需求,为其提供多元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简化跨境投融资审批流程,探索建立跨境电商风险补偿机制,并鼓励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


她还建议,健全并提升企业出海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和纠纷解决能力。相关部门应鼓励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合规审查、争议解决等服务,并支持发展涉外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应加强对企业合规经营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跨境合规体系并做好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的学习培训。


“相关部门也应该整合出海信息平台资源,构建普惠专业服务体系,构建一站式、普惠性的出海专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查询、政策解读、服务对接、风险预警等专业服务。”周铜宇说。


“民企出海,现在已经成为了趋势,往往不出海,那就出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士龙也如此说道。


去年两会期间,徐士龙就关注民营企业出海话题,并提交了一份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抱团”出海的建议。今年两会,他依然呼吁民企出海的关键之一是要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如果自身研发能力不强,但一旦遭遇“风云突变”,自己风险就会急剧加大,甚至可能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此外,徐士龙还强调,民营企业要“抱团出海”,可以“以大带小”,也可以“链式出海”,因为单一技术或单个企业的力量有限,只有抱团形成产业链、技术链,才可以增强全球竞争力。


化风险:

用好重整工具获再生之机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指出,化解民营经济系统风险,激活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与高质量发展,是防范经济结构失衡必要举措,是巩固改革开放成果、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稳健运行的重要保障。


范树奎建议,要完善民营经济风险化解机制,鼓励用好用活重整工具,赋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他看来,重整是助力企业实现再生、有效挽救社会生产力的重要风险化解工具,但因程序时间长、成本高,在企业破产案件中运用占比较低。为此,范树奎建议围绕企业重整这一市场化法治化工具特性,完善民营经济风险化解机制,促进更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通过重整获得再生之机。


同时,试点上市公司重整流程与信息共享机制,探索政府、法院、证监三方同步联动,系统上下互动、组织专班指导,减少重复报送。提升重整审批包容度,前置条件在过程中完成,满足最后审批或备案,给予企业更多重整机会。研究企业重整标准化材料与电子申报系统,统一文件制式,借助数字科技工具,辅助审查与风险把控,缩短流转时间。


不仅如此,范树奎还建议,建立民营经济流动性风险长效保障机制,提升民营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范树奎表示,受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民企账期加长、回款拖延,政府、企业间拖欠“连环账”问题凸显,流动性风险加大。为此,他建议建立民营经济流动性风险长效保障机制,国家清欠计划实施要根据行业、账期特点,优先向保民生、高端技术等重点民营经济领域予以清欠;中央财政督促各级财政对民企拖欠进行清偿;设置拖欠企业监管系统,试点以应收账款证券化、专项贷等方式加速资金流转。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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