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方桌,一次普法,几方恳谈,一场原本在检察院内进行的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如今搬到了群众身边。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也是法律赋予检察公益诉讼履行监督职责的法定领域之一。日前,静安区检察院在联合区残联开展的专项调查中发现,一些公园绿地存在L型抓杆设置偏低、坡道缺乏无障碍标识、救助呼叫装置设置偏高等问题,对特殊群体出行造成阻碍。为提升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治理能力,推动检察履职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静安区检察院在全市首家驻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江宁路街道基层实践站、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四联”检察服务工作站召开了首场“家门口”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徐衍就履职中发现的无障碍设施问题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阐明相关行政机关负有的法定监管职责。
“日前,我们联合检察机关邀请残疾人志愿者现场体验整改成效,实际使用群体的‘满意度’,就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完成度’。”行政机关代表说明各点位整改履职情况,并提出持续加强对辖区公园绿地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等后续管理工作。
“在发现此类问题后,是否有对全区公园进行排查?”“整改后的设施是否有专人监督和养护?”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整改成效、后续举措等现场提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一致表示:在检察监督和行政履职的双向协同下,案涉公园绿地无障碍环境改造符合国家标准,取得良好成效。
头图来源:静安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