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车票,关乎一段旅程;百万张车票,关乎社会运转。暑期出行高峰将至,外挂代抢等乱象引发关注。静安区检察院日前办理一起利用外挂软件批量代抢火车票牟利案,郑某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依法提起公诉。近日,静安区法院以该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郑某某2025年1月经微信好友介绍,加入某票务黑灰产群,花费1100元购入名为“Y”的非法抢票程序,开始有偿代抢火车票。2月下旬,静安公安分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人在12306平台高频、大量刷票、抢票,并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某。2026年2月,本案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仔细梳理争议焦点:一是涉案外挂软件是如何完成抢票行为的,是否侵入、破坏12306购票系统;二是行为人涉案金额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刑事追诉标准。
承办检察官拆解外挂运行逻辑发现,涉案软件依靠批量导入外购的12306账号,利用多线程技术短时间内向服务器密集提交购票申请,系统根据购票申请顺位进行票源分配,按运行规则进行数据处理,锁定余票后再将购票支付二维码推送至相关账号,该操作全程自动化,抢票效率远超人工刷新。结合网络技术领域专家的咨询意见,确认该外挂程序并未突破、破坏平台底层系统,而是通过违规批量提交申请方式抢票,属于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该购票系统中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
因而郑某某未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其未经授权,通过技术手段获取票务数据的行为,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客观要件。厘清定性后,承办检察官又聚焦涉案数额开展穿透式核查。经查,郑某某一个多月内,利用外挂软件非法代抢火车票200余张,累计非法获利2万余元,已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同步开展释法说理教育工作,向郑某某讲明非法抢票行为对公共购票秩序的危害及相关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彻底删除非法购买的12306账号信息。2026年4月,郑某某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2万余元,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月,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近日,静安区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等表现,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市民,务必通过12306官方平台购票。有偿外挂代抢看似省时省力,实则暗藏双重风险:旅客不仅要支付高额费用,提交身份证、手机号等隐私信息,极易引发信息泄露、被电信诈骗等风险;同时,12306平台可能会对异常抢票账号限制购票权限,最终落得钱票两空。
头图为购买抢票软件转账记录、有偿代抢聊天记录。静安区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