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疾证”服务?“按规矩办事”该怎么办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长安观察微信公号 晁星 发布时间:2024-03-24 07:30

摘要: 公共服务与老百姓贴得最近。不断强化人本思维与问题导向,把职责范围的事情做好做优,一个个细节构成的就是一个社会运转的温度。

近日,“无臂男子希望免费乘地铁被要求出示残疾证”一事引发热议。对此,地铁客服表示,现有的规定是必须出示相关证件核验后才能享无障碍通行,会反馈到相应执管部门进一步考虑可行性。


随后,当地地铁运营方公开道歉,称工作人员现场处置问题不周,未能妥善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权益,将持续优化特殊乘客的出行服务保障。


有规矩当然要执行,这没错。但当普适性的规则,与特殊情景乃至情理出现较大反差时,如何处理就考验办事水平了。从实践来看,某些情况要求“持证通过”是因为无法一眼判断其是否属于特定人群。恰如当事人追问的:要残疾证的目的是什么呢?工作人员回答说:确认是否残疾。但无臂男子是否属于残疾人,难道不是一眼即明吗?照搬教条,非得要一纸残疾证来自证,未免太过死板。不禁要问一句,相关规则到底是为“残疾证”服务的,还是为“残疾人”服务的?


与之相反,这两天另外一则视频也广为热传。一位纳税人办税跑错了城区,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为了让其少跑一次腿,现场拿出厚厚的办事指南,看看能不能帮忙办,争取“一次性告知接下来的办理流程和要提供的材料”。从舆论连连点赞的反馈看,有这种“现场翻书”的认真用心态度,即便一些事真的一下子办不成,也能获得充分的理解,并最大限度提高办事的效率。


从“让无臂男子出示残疾证”,到“现场翻书解决群众难题”,都是“按规矩办事”,舆论评价为何出现巨大反差?差就差在是否“以人为本”上。


公共服务涉及的问题错综复杂,再详尽的规则往往也难以覆盖所有实际情况。倘若相关部门、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在履行各种职能时,只追求形式上的依“法”依“规”,对规则一刀切式执行,对“超纲”问题机械说“不”,表面上是按规矩办事,实则早已违背了规则制定的初心,是对“人”与“情”的忽视,是对问题和诉求的冷处理。


事实最能教育人。上述两起事件启示我们,服务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政策规则时要首先“看得到人”,秉持以人为本的公心,少作“能不能办”的技术判断,多作“应不应办”的价值判断,在面对各种情况时就不难做出更合理的选择。


民生为大,枝叶关情。于规制与政策制定而言,也要尽可能考虑到每一个群体的需求诉求,并在实践中不断查缺补漏,持续优化规则的同时,也为实际操作留下适度的裁量空间。


公共服务与老百姓贴得最近。不断强化人本思维与问题导向,把职责范围的事情做好做优,一个个细节构成的就是一个社会运转的温度。

责任编辑:张千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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