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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决定成为劳动报(http://www.thepaper.cn,以下称“劳动报”或“劳动报”)的注册用户前仔细阅读以下协议,理解并同意后再进行注册。

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6.2 未经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转载、下载、摘编、修改、链接、转帖、在非劳动报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直接、间接形式使用前述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

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6.5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上传或提供的内容若非用户原创,用户应保证其已取得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6.6 用户均应保证其在劳动报上发表、上传或向劳动报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会、图片、文字等)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存在任何虚假、具有误导性的内容,不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劳动报有权但无义务对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劳动报发现或者第三方主张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涉嫌违法或侵权的,劳动报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站的相关规范对侵权信息采取删除等处理方式,并有权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给劳动报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额赔偿。

6.7 如果任何第三方侵犯了用户相关的权利或者未按照“知识产权条款”约定使用载于劳动报的内容的,用户同意授权劳动报或劳动报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劳动报自身或用户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该第三方提出警告、投诉、发起行政执法、单独提起诉讼、进行上诉或谈判和解,并且用户同意在劳动报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参与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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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劳动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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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用户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类似原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劳动报不承担责任。

7.6 上述免责声明适用于任何非因劳动报过错导致的不履行、错误、疏忽、中断、删除、缺陷、操作或传输迟延、电脑病毒、通信线路故障、失窃或破坏或未经授权访问、篡改或使用

(无论是违约、侵权、过失或任何其他诉因) 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责任或伤害。

7.7 对于劳动报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劳动报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劳动报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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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劳动报保留在任何时候不经通知进行以下任何行为的权利:

(1) 基于任何原因,修改、中止或终止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或访问;

(2) 修改或变更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及任何适用规则、规范或条款;

(3) 在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维护、错误纠正或其他变更所必须时,中断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


八、法律责任


8.1 用户理解并认可,劳动报为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在使用劳动报时,请用户自行对内容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用户须为自己注册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承担因账号使用、运营、管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劳动报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的行为而导致的风险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如果用户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劳动报服务,请立即举报或投诉,劳动报将依法进行处理。

8.2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劳动报将依法律规定及上述规则等加以合理判断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8.3 若用户上传、发布的内容或其他在劳动报上从事的行为侵害他人利益并引发第三方的任何索赔、要求或赔偿的,需由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用户应负责赔偿并使之免受损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和解费用、罚款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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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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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东方”的一切都在阳光下运行!东方国际集团获厂务公开全国先进,职工代表满意率达100%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慧 发布时间:2021-02-25 09:25

摘要: 东方国际获“2020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家地方国企如何做到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100%满意率的?


2021年2月1日,一场特殊的职代会以“视频+现场”的形式,在东方国际集团四个会场同时召开,集团党政领导以及156名职工代表、34名列席代表出席会议,认真听取审议了集团2020年度工作报告和2021年重点经济工作计划,实现了职代会规范、高效、有序的“云监督”。


东方国际集团是2017年8月,由上海纺织集团与原东方国际集团联合重组而成,以时尚贸易、健康供应链服务为核心,以科技实业、产业物产、金融投资为支撑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


联合重组3年多来,集团积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扎实推进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参与集团转型发展、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效推动集团和谐、稳定、协调发展。截至目前,集团下属98家在沪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98%,职代会建制率达100%;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100%。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集团开展了三年一次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检查评选活动,选树了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形式多样、运行良好、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有力推动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序开展。2020年9月,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蔡振华来上海调研时,充分肯定了东方国际集团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海市总工会领导来集团调研时表示,地方国企能一直坚持如此扎实地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有序,求真务实,非常不易。


最近,东方国际集团荣获“2020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集团还与下属的龙头股份、原料公司一起荣获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童继生表示,集团党委坚持开放思想、集成方法,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践和创新,创造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成功实现产业走出国门,目前已经在2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96个海外业务机构,协同形成产能国际化联动和全球供应链能力,初步完成了“全球布局、跨国经营”的发展目标。接下来,他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奋力开拓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建功“十四五”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建制度,规范厂务公开常态化管理


东方国际集团认为,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各项民主程序,只有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才能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更有活力、更有效率、更有质量。


在联合重组后,东方国际集团首先着手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召开集团职代会,成立集团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形成了集团、公司、企业三级职代会制度。


集团配备了13名专职工会干部,工会正副主席作为集团职工董监事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职工董事同时进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参与企业薪酬和人才培养决策体系。此外,各二级企业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并进入党委班子;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按规定将工会正副主席列入职工董监事人选。


“集团党委对工会工作非常重视,把工会视为干部培养的加油站而非终点站。这些年来,我们的工会干部逐渐年轻化,不少骨干在集团工会一些重要岗位锻炼后被派到二级公司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为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集团工会副主席邵玉虎说,2021年集团共有17家二级企业面临换届改选或新建工会组织,他们将在党委支持下,配齐配强工会班子,确保工会工作不断不乱,保持创新活力。


这一系列的举措,无疑在机制上建立起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的管理体系,并将建设工会组织、职代会制度、集体协商机制、职工董监事等协调劳动关系制度纳入公司章程、嵌入工作流程、融入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为推行厂务公开提供根本保证。


在集团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制度中,还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特别是在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工作中,严格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实施一年一度对中层干部进行360度的考评和职工代表评议。通过民主管理不仅推进了干部使用、考评、能上能下机制的公开公正,转变了各级管理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了事业心、责任感,也吸引了一大批年轻职工竞聘岗位,参与创业创新。




全过程,立体践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厂务公开促和谐,民主管理促发展。决策过程民主化、执行过程制度化、监督过程科学量化,让“东方”的一切都在阳光下运行,是东方国际全过程、立体践行厂务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大特色。


决策过程民主化


随着集团重组和产业转型升级,在战略制定、管控模式、文化认同等方面如何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在决策制定过程中,东方奉行“开门”定规划,通过职工合理化建议等途径通畅共同参与的渠道。如集团 “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重大实事项目等都在决策前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分别召开了劳模、工匠、一线职工代表等专场座谈会。同时强化职工董监事的责任担当,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时,从源头参与决策,并且要求各级职工董监事在每年的职代会上进行述职。



执行过程制度化


集团党委每年会专题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会重大事项,形成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制度规范。例如建立《职工舆情调查研究制度》,各级工会每半年就职工舆情开展调研,各级工会每年至少听取30%以上职工意见,在调研中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典型事例和突发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这项工作已纳入每年对工会主席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中。


去年新冠疫情突如其来,集团工会开展复工复产职工心理动态调查,配合集团党委针对巡视整改问题组织集团总部职工满意度调查;公示、通报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工作部署相关文件和企业动态等。向职工讲真情、亮家底,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关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表达职工和工会的主张,提高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最后打赢了防疫物资进口战、转产战、捐赠战、出口战、时装周登云上秀战等“六项战役”,荣获2020上海企业100强第21名,2020上海服务业企业第11名。


此外,集团坚持完善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主渠道作用,支持、督促集团行政与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并且就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重要事项进行协调、把关;集团工会参加所有二级公司职代会,并对二级工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评议,征求职工代表意见;集团党委还对二级公司党委是否支持工会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权重占总分的6%,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二级公司党委成员的薪酬收入。


为了切实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效,集团工会持续推进厂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延续了原纺织集团自2015年建立的职代会星级测评的好做法。同时,加强履职责任考核,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落实措施。即事前设立18项考核项目,包括: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建制、职代会质量评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方案经职代会表决、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公开、业务招待费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等,事中实施考核项目中途跟踪巡检,事后进行年度执行情况自查互查考核,并将履约结果向职代会报告。


监督过程科学量化


集团把信息披露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公开规范。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GCMP集团协同管理平台、新闻中心和工会宣传阵地,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实现党务公开、厂务公开和职能部门信息公开,让职工群众了解集团的战略目标、经营情况、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等,从而达到近距离便捷监督。


在创新信息公开渠道方面,集团工会除了继续抓好职工代表提案、厂务公开栏、意见箱、企业报等传统工作方式外,还进一步加强集团新闻中心建设,统一对信息媒体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了集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微博号等,同时将视频终端延伸至每家企业的会场、食堂、办公室、车间等,让职工随时能关注到集团的重大信息和活动。集团工会组织宣传矩阵,包括《纺织工运》、“上海市纺织工会”微信公众号、劳动报《东方时尚》周刊等,让职工能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动态,引导他们参与企业的管理。例如《纺织工运》全文刊登集团职代会与行政签订的《1+3集体合同》,并作为各基层企业集体合同的保底要求,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集团在推进企业发展中,结合实际将公开重点内容向职工热点(薪酬福利、奖惩制度)、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创新课题)、干部任用(公开竞聘、履职评议)三方面延伸,接受全员监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透明,既保证了国家、企业、员工利益不受侵犯,又能解惑释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保持稳定。


促发展,提升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权利


随着集团改革步伐的加快,企业关停并转在所难免。东方国际集团认为,越是经济形势复杂,越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做实做细。为此,集团成立了改革稳定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人事、工会、资产管理等部门参与。所有调整企业必须事先制定调整方案、安置方案、稳定预案。改革稳定小组负责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专项研究关于工伤、集体宿舍、夫妻双职工、大病特困等特殊群体问题,涉及职工利益的调整方案、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充分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分流安置中,企业不是把职工简单推向社会,而是尽力做好职工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帮助工作,2019年以来,共有7家企业涉及转型调整,未发生一起集访或个访案件。2020年,4家调整转型企业由于事先做好职工稳定预案,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履行工会职责,开好职代会,及时化解了劳动关系矛盾,近600名职工依法、合规、平稳地得到了分流和安置。


工会还利用职工学堂举办外贸员工转岗进口业务培训。2020年,集团工会与时尚教育联手创建职工学堂,在进口业务、西服制作、创意设计等方面设置精品课程,共计1828课时,惠及职工5755人次;举办“来东方、购全球”首届直播技能竞赛,发现、挖掘、培养了一批可塑性强的主播人才。在第三届进博会期间,这批优秀主播把比赛中学习到的技能用于进博会带货,深受各方好评。今年,工会将重点围绕外贸转型升级、产品销售模式创新、第四届进博会联动效应等开展专题竞赛,打算搭建网络直播平台,组织线上销售,评选“2021年集团十佳网红产品”,打造东方名品,推介东方好物。


“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既赋予职工知情权,调动了他们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的积极性,也使企业管理和决策的重大举措得以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上实现集中,体现了民主性和科学性,有效地推动了企业安全服务、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干部队伍廉洁和精神文明建设。”集团工会主席黄勤表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与企业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形成党委领导、行政主抓、纪委监督、工会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党政所忧,工会所能,职工欢迎”。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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