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一次最高可领3500元!技能提升补贴“红包”别忘来拿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1-05-01 10:47

摘要: 全额补贴标准为1500元至3500元,符合补贴对象范围的人员可按补贴标准的80%至100%享受补贴。

5月1日起,本市技能提升补贴新规正式实施,本市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全额补贴标准为1500元至3500元,符合补贴对象范围的人员可按补贴标准的80%至100%享受补贴。


补贴对象为:


(一)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


2.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在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在职从业人员”);


3.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4.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等经认定的人员。


(二)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参照本市户籍在职从业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生源、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参照本市生源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组织实施的经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纳入补贴项目范围。


职业技能等级一般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补贴对象范围内的劳动者结合自身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提高技能,参加上述补贴项目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的,予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同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


补贴对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在职从业人员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纳入专账资金使用范围的各类项目,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只可享受1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由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或前往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实施之日(2021年5月1日)前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可自政策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部门面向社会公示补贴发放信息,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经费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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