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上高速”!上海试点“简案速裁”制,最快能当庭裁决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1-05-18 16:42

摘要: 今年起,上海人社部门开始在部分区试点“简案速裁”。


权益受损,劳动者除了盼“打赢官司”,更盼望的是能及时获得补偿。


5月18日,记者获悉,上海人社部门正在试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简案速裁”机制,对于部分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案件,加速立案送达,简化庭审程序,确保办案周期缩短至30日内,相比最长的2个月要减少了一半。不仅如此,最快甚至可以对案件当庭裁决,极大地方便了劳动者。


近日,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发现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目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案情很清楚。于是仲裁员当机立断,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当庭宣布案件裁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当场签收了裁决书。


“以往这样的案子要两个月左右,现在一天就裁决了。”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程炜璇表示,这也是该区实行劳动仲裁“简案速裁”机制以来的首次当庭裁决。


何为“简案速裁”?形象地说,就是将部分劳动仲裁案件“上高速”。


众所周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矛盾的便捷方式,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案情裁定的期限是45天,复杂的甚至能延长至60天。对于不少当事人来说,感觉有些“等不起”。


能不能将案件“分流”,让一些简单、事实清晰、双方无争议的案件走上“快车道”?今年起,上海人社部门开始在部分区试点“简案速裁”。


程炜璇告诉记者,以青浦区为例,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农民工欠薪、特定群体争议案件、女职工三期、对鉴定级别无争议的工伤待遇类请求及双方无争议的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又不宜调解处置的请求等。


“对于甄选的速裁案件,当场立案,最迟一日内送达。”程炜璇表示,同时明确庭审程序从简,通过要素式审裁等方式简化庭审程序。明确加快庭审节奏,对于当事人均表示不需要举证、答辩期的,可以径行开庭审理,具备当庭裁决条件的请求,可当庭裁决、当场送达,确保办案周期缩短至30日内。


记者了解道,该机制实行一个月以来,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快速受理速裁案件69件,30日内全部结案。




不仅如此,该区仲裁院还通过庭前预调解、庭审调解、裁决前释明调解,最大程度弱化双方对抗程度,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庭审全程以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并使用智能语音转换系统直接形成庭审笔录,提升庭审效率。


责任编辑:叶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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