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和提高本市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水平,进一步激发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2021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正式启动。
申请人须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进入或2021年拟进入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经评审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并符合本办法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人员,经设站单位推荐,直接列入“超博”计划资助,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国家“博新”计划资助的博士后,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对获本年度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组优胜奖,且符合本年度“超博”申报基本条件的博士后人员,直接纳入“超博”计划,比照上述对应标准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