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无法继续工作后,面临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和未获劳动仲裁支持的困境,工伤无法获得认定。
宝山区检察院以民事支持起诉方式,为员工牛女士讨回公道。
遭遇意外事故却难维权
2020年9月14日,来沪务工的牛女士在下班途中,不幸被他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头部受伤,身体多处骨折。经过住院治疗,伤情基本稳定。但出院后,牛女士无法继续工作,遂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公司负责人与牛女士达成赔偿合意,一次性补偿牛女士1万余元。之后,牛女士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由于入职后,公司既未与牛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交纳社会保险,事后公司不承认牛女士是公司员工,牛女士的工伤认定陷入困境。
为了先行确认劳动关系,牛女士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仲裁中,牛女士提供了公司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但因截屏打印件是复印件,牛女士无法提供原始聊天记录,而公司则表示牛某并非公司员工,公司与她不存在任何关系。
牛女士的请求最终未获劳动仲裁的支持。
民事支持起诉迎转机
宝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通过检法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获取该线索后,第一时间与牛女士及其委托的法援律师联系。经分析研判,检察官认为,本案系劳动争议,起诉人为来沪务工人员,经济能力和文化水平有限,且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有致残的可能,具备弱势群体维权的特征,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受理条件,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到,申请人牛女士由于伤情原因,在委托代理诉讼后就返回了安徽老家,目前难以联系。
公司方面从仲裁开始就拒绝任何沟通。由于受伤的原因及缺乏维权意识,除了几页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及代理律师与公司工作人员的一段通话录音外,牛女士无法提供更多的证据材料。
起诉人诉讼能力弱,对方又否认事实,案件办理陷入困境。
法院支持劳动关系诉讼
检察官通过与代理律师反复沟通,明晰案件事实。
在深入分析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标准后,检察官协助牛女士一方调取相关银行卡的交易记录,进一步完善牛女士接受公司的工作指令并获取劳动报酬及赔偿款的证据,补强牛女士与公司之间就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证据的证明力,于2022年7月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2022年8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申请人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