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局了解到,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工作启动,计划在上海招录消防员400名。
据消防部门介绍,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以下简称《招录办法》)等法规政策,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
据悉,此次招录计划在本市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400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200名、退役士兵134名、社会青年66名。
招录条件与范围:(一)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男性公民;(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2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六)身体和心理健康;(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
头图来源:市消防救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