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培机构20多人趴地上迎接领导视察引热议,用人单位“家规”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陈恒杨 发布时间:2024-12-04 11:32

摘要: 用人单位“家规”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广州某教育培训机构,为了迎接公司领导视察,20多位员工趴在地上大喊“欢迎黄总……不辱使命”等口号。该事件一度登上热搜,引发热议。近年来,上厕所限制时间、办公室内不准讲方言、电脑图标不超过10个……诸如此类的企业奇葩规定屡见不鲜,企业如何制定“家规”才能不越线?


用人单位制定“奇葩”规则,侵犯了劳动者权益


根据视频发布者答复网友的内容来看,与上述事件相关的是广州简单好教育旗下的一家培训机构。12月2日,记者通过搜索发现,上述视频早在2024年9月份就在网络上出现过,当时视频中直接点名“简单好教育集团旗下启某学社。”完整的口号是:“启某分校,欢迎黄总,启某分校,生死不辱使命,用更好的结果,欢迎黄总的到来。”12月2日,有媒体联系到了广州简单好教育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先生,据其介绍,几个月前,这个视频在网络上流传,有很多人打电话过来问过,公司股东中确实有一人姓黄,刘先生当时就问过黄总,黄总称没有参加过这样的一场欢迎仪式。刘先生称,简单好教育成立于2020年,在当年年底就没有经营了。上述视频对刘先生和简单好教育公司的负面影响已经持续几个月了,刘先生表示,今年已经多次接到电话来咨询此事了,他认为视频中的内容可能是恶搞和拼接的。但他同时也表示,公司创始团队散伙后,有可能团队中有一些人做了培训机构,自己不清楚详情。


事实上,这样的“奇葩”案例不少,2019年,一公司突然下发《关于开展员工体型达标活动的通知》。文件中写明了男女体型参考标准,其中男性体重标准是身高减去105得出来的数字,超出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0%即为不合格。根据公司的通知,王先生需要减重到150斤才算合格,但他有200多斤,因此每个月公司都要扣他500块钱。2020年5月7日,是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部的“惩罚日”,主管给出两个选择:喝下1.5升矿泉水,或吃两小袋“死神辣条”。因业绩不佳,7名员工接受了惩罚,均选择吃辣条。结果,7人的身体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不适,两名女员工还进了医院;2023年10月,广州一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吐槽公司的奇葩规定:为了让员工多运动保持健康,要求每月走18万步,少走1步扣1分钱。虽然大部分员工都对这条规定持有异议,但公司执意执行……


这些职场“奇葩”规定案例遭到网友们一致谴责,北京市法典航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德志律师等人也表示,这些惩罚无视员工的身体权、健康权,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虽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但制定“家规”的前提是依法,用人单位要守好权力边界。


用人单位“家规”该如何制定?


实际上,2021年,上海市总工会、市企联/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就根据本市企业制定、修改劳动规章制度相关事宜,联合发布《关于本市企业制定修改劳动规章制度的操作指引》(简称《操作指引》),提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在制定、修改和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性与操作性,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因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不规范履行民主程序导致的矛盾隐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上述《操作指引》所指的“劳动规章制度”,是指本市各类企业在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过程中制定的对企业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管理规则及相关制度。并按照“依法制定、公正合理”“及时公开、准确引导”“因企制宜、循序提升”三项基本原则实施。


在操作中,程序包括起草确定、公示告知、执行完善三个步骤,《指引》里明确指出,企业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者由企业和企业工会平等协商确定,向全体职工通过网站、电子邮箱、公告栏、厂务公开栏、专项培训等方式进行公开告知,并且应广泛征集职工对劳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及时与企业反馈沟通。


企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准则,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无可厚非。但类似的整蛊、体罚等突破底线的制度绝不可取,以人为本,善待员工就是善待企业本身。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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