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的余额不足20天,你的年休假休完了吗?连日来,“未休年假按300%工资补偿”“放弃年休假必须书面申请才算数”等多个有关年休假的话题同时登上热搜。许多职场人在此话题下无奈表示,公司的《员工手册》白纸黑字规定,年休假不能跨年休,当年用不完就作废,且没有任何补偿。对此,受访律师表示,年休假不是福利,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年休假清零需经职工同意,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
近七成职场人没休完今年年假
来自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商的问卷调查显示,近七成受访职场人没有休完今年的年假,其中,有26%的受访者只休了一半,25%的人表示休假少于一半,还有15%的受访者完全没有休年假,仅有33%的职场人表示今年已经休完了带薪年假。
职场人不休年休假,是因为其假期多到用不完吗?其实不然。“请假焦虑”道出了他们的心声,职场人并不是不想休息,而是因为如山的工作、繁琐的请假流程、复杂的同事关系等现实原因,导致他们不敢请假、不能请假、不便请假、不让请假。
具体来看,“请假焦虑”的职场人,要么是纠结怎么跟领导说,担心被领导拒绝;要么是担心请公休完不成当月工作量,或者拿不到全勤奖;要么因自己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请公休就要麻烦其他同事换班、顶班,对此会感到不安;要么就是害怕公休期间还要处理各种工作事务,休了如同白休,不如不休,等等。
近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也关注到了这一现象,就带薪年休假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霍启刚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完善企业违反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全国人大代表吴国平也提出,把带薪休假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淡旺季平衡问题。
年休假“年底清零”涉嫌违法
长宁区总工会劳动关系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黄泺锦受访时强调,年休假不是福利,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她表示,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也就是说,企业将职工未休年休假“清零”,必须经职工本人同意,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
黄泺锦表示,劳动者申请年休假,须与用人单位协商休假时间,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休假。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休年休假,劳动者应及时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保留与年休假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请假记录等,以备在争议中作为证据使用。享受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时,不应以“过期清零”等不讲法理、情理的“一刀切”方式同职工玩套路、设障碍,而是应该依法建立和完善年假管理制度,及时剔除《员工手册》上关于年休假制度方面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制度,合理安排职工休假,以增进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
未休年假按300%工资补偿
是否放弃年休假,决定权在职工手上。黄泺锦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具体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收入/21.75天×300%×未休假天数。
其中,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