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协商一致主管竟代提离职,辞职也可以由他人“代劳”?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6-06-25 17:27

摘要: 离职申请必须是员工本人的真实意思,公司未经同意擅自代提,既不合规也不合法。

花式裁员,手段五花八门,花样百出。近期,有网友爆料竟又现新“套路”——上级代提离职!一时间,舆论哗然:离职何时成了可以被“代劳”的事?面对此类操作,劳动者应如何应对?


未经员工本人确认,上级竟代提离职


近日,北京某大厂一名员工在网络平台上发帖称,公司HR以强硬态度提出N+1补偿的裁员方案,但他本人并未签字确认。然而,就在他尚未同意任何解约条件时,竟发现主管已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里直接替他提交了离职申请。该员工直呼“离谱”,认为此举已严重侵害自身权益,更质疑道:“离职系统居然支持这种‘代提’操作,员工连本人确认都不需要,简直荒谬!”这一爆料迅速引发关注。


记者检索发现,实际上“代辞职”现象并非首次出现。


案例显示,早在2012年,谭某入职湖南湘乡市某公司,直至2023年底,其丈夫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并称让谭某辞职。随即,公司要求谭某使用共用OA账号提交离职申请,谭某虽最后点击提交,但事后明确表示非自愿。2024年,公司发函通知离职审批完成,谭某当即拒绝交接工作,并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1170元,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起争执后系公司主动提出离职流程,谭某并无主动请辞之意;其丈夫的言论不能代表谭某本人,且谭某事后否认辞职、拒绝交接,足以证明提交申请非其真实意愿。OA上的点击仅视为对公司解除要求的确认,而非主动辞职。据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公司应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网友热议,态度不一


此类现象经曝光后,迅速在网络上掀起讨论,网友们各执一词,态度不一。


部分网友对前述北京案例中公司的做法表示强烈愤慨。“离职申请必须是员工本人的真实意思,公司主管未经同意擅自代提,既不合规也不合法。”不少人联想到自身经历,感同身受,有网友直言道:“这哪是裁员,分明是暗箱操作!”更有网友调侃表示:“今天能代提离职,明天是不是就能代签字、代领工资了?”


还有部分网友则将矛头对准了公司的办公系统。“离职流程竟然不需要本人最终确认,系统设计本身也有漏洞。”有人进一步提出质疑:“如果内部审批系统被这样滥用,员工的权益保障岂不是形同虚设?”“如果是中小企业,这种情况是不是更甚?”


与此同时,也有少数网友持相对理性的态度。他们认为,谭某最终点击了提交,从系统层面看确实完成了操作,法院判公司支付补偿金已经是对员工的有力保护了。还有人提醒:“不管公司如何操作,员工自己也要留个心眼,重要操作一定要保存证据。”


法官提醒:离职申请必须系本人真实意愿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谁先提出解除,是能否获得补偿的关键。”针对“代提离职”现象,有法官指出,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则通常无需支付。谭某案中,公司未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谭某点击提交OA申请的行为,仅视为对公司解除要求的确认。


而对于未经授权的“代提”行为,法律上无效。该法官表示,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在没有得到劳动者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即使是配偶,擅自代劳动者办理辞职手续,也可能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离职申请涉及劳动者重大权益,必须由本人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他人无权代劳。


此外,多位劳动法领域律师曾提醒广大劳动者,职场中应提高证据意识,及时维权。“在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保留与劳动合同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处理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透明,避免通过不正当手段迫使员工辞职。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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