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倒计时,当初放弃退税,现在可以再次申请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邵未来 发布时间:2020-06-23 17:01

摘要: 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温馨提示: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依法将于本月底结束,请您及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近日,不少职工都收到了税务部门的信息。据悉,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即将截止前,记者梳理了几个纳税人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解读。


问题一:哪些收入需要申报?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税法规定需要年度汇算的,要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记者获悉,在个税App中记录的收入,都需要如实进行申报。如果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以点击“申诉”键。在劳务报酬栏内,如果出现未显示的已取得收入,也可点击右上角的“新增”键,选择系统导入,完善收入信息。


税务部门提醒,如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等情形),无法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也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同时,当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需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


问题二:未及时申报会怎样?


年度汇算申报后,可能会出现补税和退税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享受退税,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问题三:选择放弃退税还能反悔吗?


有纳税人反映,早前,他已经完成了个税年度汇算,但是当时嫌绑定银行卡麻烦,退税款也不多,就选择了放弃退税。到了临近申报截止日,他又改变了当时的想法,想要重新申请退税,还可以吗?


记者获悉,纳税人是可以重新申请退税的。只要打开个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详情界面,在已完成的模块中点击进入先前已申报完成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再点击申请退税。


随后,在弹出的界面里点击继续退税,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后即可完成申请。


问题四:申报了还能更正吗?


自3月末起,本市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开通以后,不少纳税人第一时间完成了申报,但是后来又发现,当初的申报存在问题。“有一项收入根本不是我的,还能改吗?”有纳税人问道。


据了解,纳税人申报完成后,如果发现申报有误,可以通过个税App,自行完成更正申报与作废申报。纳税人可以选中已完成的申报记录进行更正和作废。然后,纳税人可以重新核对信息,正确填报各项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更正后的申报信息即可。


税务部门特别提醒,如果纳税人点击作废申报,那么作废的申报是不可以恢复的。此外,申报成功后,已完成缴款或者退税的申报是不可以作废的,如果发现申报错误需要修改,可通过更正申报进行处理。


“年度汇算期间,每月纳税人可远程更正、作废申报的次数只有五次。”税务部门表示,超过上限后,如需更正或作废,需前往税务大厅办理,纳税人务必要谨慎操作。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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