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金翻五倍”上热搜,婚姻中女性的“隐形付出”应该被看见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佳敏 发布时间:2025-03-25 15:50

摘要: 此案也因“补偿金额翻五倍”的标签登上热搜,引发公众对女性婚后家务劳动价值的热议。

不久前,一桩离婚诉讼登上热搜。原告胡女士在诉讼中提出,希望在离婚时得到5万元的家务劳动补偿,最终,经法院调解,其丈夫王某同意一次性支付25万元经济补偿。


此案也因“补偿金额翻五倍”的标签登上热搜,引发公众对女性婚后家务劳动价值的热议。其实不止于该起离婚诉讼,此前,北京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元补偿,江苏全职母亲离婚获200万元调解补偿等案例,也被大家拿出来讨论。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公众对此看法又是怎样?法律专家如何评价?就此,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事件还原:

“翻五倍”实为误读


据查,自2011年结婚后,胡女士就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则长期疏于家庭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离婚时承担更多家务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胡女士多年来为家庭付出的艰辛,表示了理解与认可,同时也向王某阐明,家务劳动对家庭稳定和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强调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责任与义务是平等的,根据法律规定,胡女士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补偿。最终,在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长(13年)、家务强度、王某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法院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尽管最终金额远高于诉讼请求,但需明确的是,“补偿金额翻五倍”所指的5万元变25万元,并非给胡女士的单纯的家务补偿,而是包含财产分割、抚养费及其他经济补偿的综合结果。


舆论交战:

多数网友认为家庭主妇应获尊重


热搜一出,部分媒体以“5万变25万”为标题的举动,很快便被网友质疑“标题党”,有夸大“家务补偿”占比、误导公众认知的嫌疑。质疑声中,也不乏对女性婚后家务劳动补偿逻辑与分配合理性存疑的网友:“补偿金额缺乏统一标准,很可能加剧离婚财产纠纷。”也有人指出:“现行法律未明确补偿比例,不同地区势必存在补偿数额差异,很可能引发公平性的问题。”


支持调解结果的网友则认为,此案体现的是对家庭主妇隐形付出的尊重。有网友坦言:“家庭主妇创造的经济价值不亚于职场收入,25万如果分摊到结婚的13年里,折算的月薪也只有1600元左右,远低于家政市场均价。”网友“职场妈妈Lily”也算了一笔账:“当地住家育儿嫂月薪约6000元,13年劳务价值也超过93万元啦。”与此同时,记者还发现,微博话题#家务劳动不是免费劳动#阅读量超2亿,评论中“公平”“女性权益”“法律温度”等都是“高频词”。


也有中立声音指出:调解的本质是双方自愿,此案更应关注《民法典》赋予的家务补偿请求权如何从“纸面权利”转化为“实际保障”,而非纠缠于具体金额。


专家观点:

提“家务补偿”需讲“策略”


“近几年,我国离婚诉讼中主张家务补偿的案件中,原告100%为女性。”上海市劳模,上海市天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陆艳告诉记者:“但法院支持率仅12%左右,部分支持率约30%,超半数案件会因证据不足或‘贡献不对等’被驳回。在支持案例中,平均补偿约20万元,但若未达成协议,判决金额多低于3万元。胡女士案通过调解突破常规,正是依赖于司法对‘隐形付出’的认可。”


除了《民法典》第1088条明确了家务补偿制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8条也进一步强化了女性权益,规定“女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补偿”。


陆律师分享了离婚时女性主张“家务补偿”时的一些“策略”。首先是留存证据,证明“负担悬殊”;其次是协议优先;最后切记要及时主张。


陆律师表示,胡女士案虽属个例,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家务补偿的实质是平衡婚姻中“非经济贡献”与“经济收益”的失衡。未来,需通过立法明确补偿计算标准(如参考机会成本损失),同时加强普法宣传,让“隐形付出”真正被看见与尊重。


责任编辑: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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