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总工会印发了《关于推动深圳用人单位提供爱心托育服务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该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通过单独举办或引入第三方托育机构联合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的托育服务,为职工提供3岁以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真是很不错的福利,不仅能解决父母育儿问题,还能让孩子在学习知识的同时认识更多小伙伴。”刘女士是深圳市的一名小学教师,对由用人单位办托育机构充满期待。
公开数据显示,深圳市常住人口平均年龄32.5岁,人口出生率在全国大中城市长期排名前列。据了解,深圳部分公办幼儿园还不能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全市仅有40余所民办幼儿园开展2~3岁托育服务,呈现入托意愿强但实际入托少的现状。
根据《方案》,深圳市总工会将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普惠性、非营利性的托育服务,在人员、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尤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场地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对已确定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全国总工会将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省、市总工会均将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对已确定的广东省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省总工会将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市总工会将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对已确定的深圳市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市总工会将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如持续开展服务的,经审核通过后,深圳市总工会在确定后的第1年下拨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连续两年每年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
此外,《方案》要求托育工作要坚持行政主导、工会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方针。用人单位要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对托育服务工作全过程负责;鼓励用人单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建设和运营。各级工会要及时掌握和跟踪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推动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