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赏主播,送出的“火箭”能退钱吗?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弄懂《民法典》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黄兴 发布时间:2020-12-20 11:42

摘要: 明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社会行为规范”的法律宝典,将在很多方面深度影响我们的生活。

手游充值、直播间打赏主播......近年来,随着触网年纪低龄化,未成年人充值游戏币、打赏主播等,造成的纠纷并不少见。其出手阔绰程度,更是令人瞠目结舌。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打赏主播的行为,是否有效?送出的“火箭”又如何退钱?


【案例】


今年疫情期间,王女士10岁的儿子要在家里上网课。王女士工作期间无暇照顾儿子,便给儿子留了一部手机在家里上网课。谁知上完网课后,王女士的儿子玩起了手机游戏,他在未通知其父母的情况下,充值点券10000多元,观看直播间时向游戏主播打赏了20000多元。王女士发现后非常生气,儿子也认识到自己错了,非常懊恼。王女士家庭条件一般,3万元是笔巨款,她想把这钱要回来。


【解读】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指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若其父母不同意,则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上述案例中,王女士儿子共充值3万多元,已经远远超过其认知和消费能力,而王女士和其丈夫在事后不同意,没有追认其儿子的充值行为,因此其儿子的充值、打赏的行为是无效的,王女士可以要求游戏平台和直播平台退回充值款。


家长想把这钱要回来,该如何操作呢?


原告负有举证责任,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需要举证证明账号是由未成年人操作的,相关的支付行为也是未成年人进行的。在以往的案件中,争议最大的法律问题就是如何证明是未成年人打赏、充值的,而不是父母等成年人的行为。部分原告提交了孩子在家中玩游戏的视频,而玩游戏的时间与充值时间相吻合,法院认为这样的证据是有效的。


原告还需证明相关钱款确实已经充值到游戏公司的账户中。原告需提供用户名、密码等进行登录,在证明“玩家”身份后,通过游戏平台显示的“充值成功”的信息,或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证明这笔钱款的流向,或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查询钱款去向,证实游戏公司已收到充值钱款。


【划重点】


未成年的充值、打赏的行为是无效的,家长可以要求游戏平台和直播平台退回充值款。为有效避免未成年人擅自充值游戏、打赏主播等,对家长来说,要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等相关的支付信息,尽到对孩子的监管义务。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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