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在每日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那么,过年后恢复正常上班,受到春节假期调整影响,路面自驾开车时,外牌该如何行使呢?对此,交警部门罗列了相关通行区域。如下所示:
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十一)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十二)北翟路地道;
(十三)南浦大桥;
(十四)卢浦大桥;
(十五)延安东路隧道。
对于通告未尽列的道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需要提醒广大驾驶员的是,2021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届时市公安局将另行发布通告。
公安交警表示,对违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执法管理上采取民警现场执法和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在限行区域外围或周边道路 “掐点”等候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将进行严格管理,依法予以处罚。在限行时段前已驶入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的,应在限行时段开始前驶离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若未能及时驶离的,应在最近一个出口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