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年过六旬的张老伯可太烦了。妻子离世后,孤单的张老伯打算再找个老伴儿搭伙过日子。他和妻子有一套房子,为了避免儿子担心房产旁落,他特意去公证处做了个公证,把他可以继承的妻子的产权份额放弃了,把份额留给儿子。
张老伯心想这下儿子应该放心了吧。没想到儿子看到他与其他女性交往后经常上门打骂,甚至砸坏了家中电器等财产。张老伯多次报警,但是儿子没有任何悔意。于是,张老伯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妻子在该房屋中的产权份额,请求撤回放弃继承的公证申请。
张老伯能赢吗?
静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儿子小张的过激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张老伯的日常生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了威胁。张老伯出于缓和家庭矛盾放弃继承妻子房屋遗产的初中并未得到实现,子女也没有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对老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因此法院准许张老伯撤回放弃继承的公证申请。房屋中妻子的遗产份额由张老伯和儿子均等继承。
这其实是一起因为子女没有善待父母,因此准许父母撤销放弃继承相关财产的典型案例。这些年因为老人黄昏恋、再婚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老人为了息事宁人,会提前分配财产,或者放弃继承,以便子女能宽心。但子女也要明白,并不一定老人放弃了或者赠与了财产,就不能再撤销。
因此,也建议子女们要多为老人的晚年生活和合理需求考虑考虑,不要过度干涉,多尊重老年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