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家小朋友谁来带?外公外婆还是爷爷奶奶呢?老人带孩子不容易,如果有一天老人要求子女付“带孙费”,你觉得合理吗?今天,“娜”些案例就来讲讲这个事儿。
吴老伯和老伴儿从2006年起就给儿子和儿媳妇带孩子,孙女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但小两口虽然都有工作和收入,但是一直没有给过老人任何补贴。后来,孙子出生了,老人们又帮着带老二,生活和经济负担就更重了。
带了15年孙女,3年孙子,爷爷奶奶付出了很多,与儿子和儿媳的矛盾越来越深。老人家年龄大了,身体又不好,多次向小两口索要生活费,但对方一直不给。无奈之下,老人把儿子儿媳妇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带孙费”。
法院审理认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孩子应该是由爸爸妈妈抚养。爷爷奶奶本来就没有抚养孙子孙女的法定义务,却养了两个孩子许多年,负担了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等全部费用。这相当于是代替儿子儿媳履行了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儿子儿媳应该付给爷爷奶奶代为抚养费用21.6万。
很多人觉得父母帮子女带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但老人并不是免费的保姆,带孙子也不是老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抚养义务。
老人带孩子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无因管理行为,是有权请求受益人也就是子女偿还带孙子、孙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