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设立每周一天无作业日,上海发文优化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郭娜 发布时间:2025-05-24 17:10

摘要: 5月23日,上海市教委发布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推动设立“无书面作业日”,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5月23日,上海市教委发布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


文件强调,规范作业时长和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同时,推动学校逐步建立“小学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初中每周一天无书面回家作业日”的制度,保障学生适量运动和正常休息,引导学生用好课余时间多和大自然接触,到社会场馆中学习,与家长一起游戏、运动等,让学习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此次,还发布了“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负面清单”,明确要求:作业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不得布置超量作业,不得随意拔高作业难度;不得布置无效的重复性作业,不得布置形式化的作业;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对作业本、作业成果等进行包装;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性、嘲讽性的言语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不得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不当惩戒;不得要求学生利用课间完成作业,不得占用学生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家长给学生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打印学校布置的作业或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不得以作业辅导等名义利用双休日、寒暑假时间进行集体补课或变相集体补课;不得以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代替日常作业或寒暑假作业,不得将寒暑假作业完成情况与新学期学籍能否注册等相挂钩。


如何保障相关规范要求的有效落实?市教委将牵头逐步建立市、区、校协同联动的作业监测预警通报制度,将学校作业管理等情况作为对各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规范管理工作范围。


据了解,本市上线的“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举报平台”已将“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作为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的重要内容。市教委将逐步探索更多有效的机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作业管理水平,提升学校作业育人实效。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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