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和有效预防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上海金融安全和秩序,服务保障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市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金融检察研究中心。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金融创新蓬勃发展,金融安全问题随之增多,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网络化、专业化、集团化趋势日益增强。
2019年1月至10月,本市检察机关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487件2375人,批准逮捕1344件2017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676件3343人,提起公诉1120件2086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理审查起诉1209件2578人,信用卡诈骗罪受理审查起诉208件212人,集资诈骗罪受理审查起诉100件207人。
据悉,上海金融检察研究中心,组织架构上采用“一个中心,三个分中心”的平台设置,即在市检察院设立“上海金融检察研究中心”牵头抓总、指导协调,根据三个分院的金融专业分类和办案优势,在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设立“证券期货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在第二分院设立“银行保险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在第三分院设立“金融创新检察研究中心”,形成有统有分、统分结合、重点突出,协作共赢的金融检察新局面。
上海金融检察研究中心以加强打击防范金融犯罪工作研究、经验交流、司法合作为重点,承担着五大重要职能——提高金融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增强金融犯罪的理论研究能力、加强金融检察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金融犯罪的预防宣传效果、统筹指导三个分中心运行工作。通过强化一体化办案、深化与科研院校合作、借助上海检察智库“外脑”、完善专家型检察官培养交流四大工作机制为主要抓手,开展具体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中心成立的同时,还组建了证券期货、银行保险两个金融检察跨层级的办案团队,带头精办金融领域大要案、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