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摇身一变”成网约车,上海警方捣毁“搞车”产业链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黄兴 发布时间:2021-01-29 08:26

摘要: 目前,包括被盗车辆驾驶员、共享汽车公司员工等在内共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挂着原车牌,撕去外部标识,被盗走的共享汽车“摇身一变”就成了网约车。1月28日,劳动报记者从上海警方处获悉,虹口警方曲阳路派出所日前破获多起盗用共享汽车从事网约车运营案件,追回被盗车辆13辆,车辆总价值近130万元,包括被盗车辆驾驶员、共享汽车公司员工等在内共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数十辆共享汽车被盗用


去年11月,本市某共享汽车租赁公司向虹口警方报案,称公司旗下的共享汽车被盗。民警调查发现,这些车辆挂着原来的车牌,撕去外部标识,成为了一辆辆专用于在市郊范围运营载客的网约车。


司机黄某就是这些赃车的网约车驾驶员之一,根据共享汽车APP后台数据显示,黄某一开始从该平台租赁这辆机动车后,每天都按照租约向平台支付了租金。一周后,黄某不仅不再支付该车的租金,同时后台管理车辆的中控系统也掉了线。对于租车公司来说,黄某和他所租借的共享汽车一夜之间人间蒸发,然而事实是,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在车辆失控后,黄某每日驾驶该车在本市郊区进行网约车客运。


在对数十辆被盗车辆进行调查后,民警发现几乎所有被盗共享汽车都被用作于网约车客运。根据相关法律,黄某等网约车司机的行为涉嫌盗窃。到案后,这些驾驶员才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而据黄某交代,自己开网约车的日均收益在600至700元,而租金就要占去一半收入。入行不久,就有同行告诉他,可以帮忙找到“高人”,只要把车送过去几个小时并支付一笔劳务费,等车再回到自己手里后,无需再通过扫码开车,也不用支付租金,当作自己的车一样使用了,俗称“搞车”。


老司机以“搞车”牟利


根据黄某等驾驶员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找到了这些“高人”。不过,这些所谓的“高人”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而是一些正在或曾经租借过共享汽车跑网约车业务的驾驶员。“搞车”的过程其实也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是找到车上的中控系统开关,然后将其关闭,有一些还能找出车上的备用钥匙。这些“高人”仗着自己曾接触过此类共享汽车,又恰好得知了车上中控系统装置和车钥匙的具体位置,于是对像黄某一样新入行的驾驶员宣称自己可以“搞定”车辆,只要支付一笔费用,就能免付租金随便用车。


其中,嫌疑人张某就曾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获悉了“搞车”的方法,发现这操作既简单又鲜为同行所知。于是以此为牟利方法,开始在自己的网约车驾驶员圈内帮人“搞车”。接单后,他就会要求驾驶员将租来的共享汽车移交给他,要求驾驶员在原地稍等,然后独自一人驾驶车辆到其他地方将中控系统找到并关闭,找出车上藏置的钥匙,再将车辆开回原处交还给司机。对于张某来说该行为毫无成本,因此开价也是随心所欲,有时向对方驾驶员一次性收取三、四千元,有时候向对方以每月两千元左右的价格收取月租金。据统计,仅张某经手的被盗共享汽车就有四辆。


前员工泄露关键信息


在张某的供述中,专案民警还掌握了一条线索,一名共享汽车租赁公司的前员工郑某也涉及此案。在案件调查伊始,民警就一度怀疑,有人为“高人”提供信息,因此其才能找到每辆时租车中控系统和车钥匙的位置。而张某到案后,其供述立即解答了这个疑点。郑某系该共享汽车平台的前员工,工作内容就是某些区域的巡检工作,一旦发现有失控的共享汽车,立即予以回收。而郑某也是在巡检中认识了当时还是网约车驾驶员的张某,由于被抓个正着,张某为了能继续使用该车跑网约车业务,就给郑某发了几百元的微信红包,郑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其继续使用该车。


之后,张某依旧与郑某保持着联系,并不断通过发微信红包的方式笼络郑某,让其对自己驾驶的时租车网开一面,与此同时,张某也从郑某处得知了关闭中控系统的方法和车内钥匙所在。因此,郑某不仅玩忽职守,还帮助他人盗窃了共享汽车。


目前,包括被盗车辆驾驶员、共享汽车公司员工等在内共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据统计,13辆已追回的被盗车辆涉及拖欠租金累计高达20余万元。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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